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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指被課稅 台中市府:農地他用須課地價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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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今年依中央規定調整公告地價,並連帶變動地價稅額,但市府強調,目前農業用地若作農業使用,並非課徵地價稅而是課徵田賦。但田賦在76年即停徵,實際從事耕作的農民,並不會因地價漲跌而受到影響。

市府進一步說明,依規定在都市計畫區內的農業區及保護區,或是在非都市計畫區內的農牧、林業、養殖等用地,若實際農業用地使用,則課徵田賦,目前田賦停徵中。

市府也說,若該農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例如建築房屋、工廠、汽車保養廠、教練場等,依未作農業使用的面積比例,改按一般用地稅率,以千分之十至千分之五十五的稅率,改課徵地價稅。

台中市政府表示,76年已停徵田賦。圖/台中市新聞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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