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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板!勞基法三讀通過 刪勞工7天假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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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稍早三讀修正勞基法部分條文,包括刪除勞工7天假讓全國國定假日一致、將周休二日定為「一例一休(休假日可加班)」及增加資淺勞工的特休假等。新法實施後,明年起勞工與公務員國定假日一致,資淺勞工只要工作滿半年就有3天特休假。

今天朝野黨團從早到晚協商,仍對修法內容沒有共識,約下午3點多國民黨團退出協商,4點20分民進黨立委強勢清場,將占領主席台的國民黨立委排除,雙方一陣扭打;隨後4點30分立法院長蘇嘉全回到主席台上主持院會,並通過民進黨團提議延長開會時間。

這次勞基法共修正11條,包括第23、24、30之1、34、36、37、38、39、40之1、74及79條,其中第36條將周休二日規定為「一例一休」,雖休假日可以加班,但資方必須付出加班費,前2小時加班費為「1+1點33倍工資」,2小時後加班費為「1+1點66倍工資」,加班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算。第37條則是規定未來「國定假日全國一致」,也就是刪除勞工特有的7天假。

修正後的勞基法對資淺勞工福利也增加。新法規定,工作滿半年未達1年者,享有3天特休假,滿一年有7天,滿2年未滿3年有10天,滿3年未滿5年是14天,第5年到第9年是15天,第10年起是16天,逐年增加1天,30天為上限。此外,特休假未休滿,雇主應補發工資,以「一加一」(一天特休折算兩天工資)來計算。

此外,這次修正條文也納入「吹哨者條款」,鼓勵及保護勞工檢舉違法雇主。罰則方面,修正第79條,加重對違法雇主的處罰,違者將處以兩萬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罰鍰,以及賦予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至150萬元)。

稍早逐條審查時,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及時代力量立委頻頻登記發言互槓。先是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批評民進黨團祭出黨紀,導致今天林淑芬拒絕出席院會,「我們這個國會怎麼了?」

柯建銘稍後登記發言指出,政治不是叫囂、表演或化妝、討好,政治很嚴肅,要承擔、負責。他說,回顧7月21日立法院臨時會時,時代力量占領主席台,還拿著召委林淑芬簽署的授權書讓場外抗議民眾進入立法院,但時代力量口口聲聲強調委員會中心主意卻做這些事情,「誰才是始作俑者?」政治是要負責,不是躲在後面,他不希望看到「時代謊言」。

立法院三讀修正勞基法部分條文,包括刪除勞工7天假讓全國國定假日一致、將周休二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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