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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同意七項大巨蛋防災工程

房市新聞 > 產業動態 發佈日期: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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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日會同專業公會,審查同意遠雄公司提送大巨蛋七項防災維護計畫工項,併同已於去年9月6日核准施作七項工項,共計核定14項防災維護計畫工項。

都發局強調,這次審查核准14項防災維護工項,並不是同意大巨蛋可以復工,大巨蛋停工處分是該工程第三次變更設計尚未核准,同時排除建築技術規則採性能式設計的變更也未經台灣建築中心審核通過即先行施工,總計有79處主要構造未按原核准圖說施工,都發局依建築法第58條規定予以停工。

都發局說,這次審查同意施作第8-14項防災維護工項仍需由承造人、監造人及專任工程人員到場監造,並將施作工項拍照記錄方可進行施工。遠雄公司並需完成防火避難性能審查、都審、環評等相關的審議許可後,並依建築法辦妥建照變更設計等法定程序完成後再申請復工。

都發局指出,未核定復工前,遠雄公司如有違反停工處分擅自施作核准防災維護計畫工項以外情形,將依法強制拆除擅自施工部分或勒令恢復原狀外,並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都發局表示,昨天審查同意第8-14項防災維護計畫,分別為商場帷幕牆相關工程、商場棟屋頂結構相關工程、辦公棟2F雨庇及外牆相關界面工程、影城棟3F雨庇及外牆相關界面工程、辦公棟屋頂造型柵欄、影城棟帷幕牆相關工程,以及影城棟屋頂結構相關工程。

都發局指出,因應颱風季節即將來臨,經專業公會專家審查,商場棟、影城棟、旅館棟及辦公棟等,考量現況鏽蝕嚴重、為維工地安全,大巨蛋全區(含巨蛋棟、商場棟、影城棟、旅館棟、辦公棟)3樓(含)以上帷幕外牆及樓版同意先行灌漿施作,全區2樓以下部分則需俟收到台建中心評定報告書及都審完成確認後始得施作,遠雄公司應儘速完成,以符合法院裁定應有防範鏽蝕、坍塌等問題發生的適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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