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持有稅去年「一次漲足」,打亂建商投資規畫,財政部國產署首度證實,去年底至今,有九案的地上權得標業者表達解約的意願,其中有七案已正式提出解約申請。國產署署長曾國基表示,當然可以解約,但權利金是否能退還,要依照契約來辦理。
國產署副署長邊子樹說,目前僅有一案已正式完成解約,是嘉泥旗下嘉新資產開發所持有的北市大安區金華街地上權,依契約退還嘉泥權利金七點三四億元。曾國基指出,將先徵詢北市是否有意願接手此地興建社會住宅,若北市無意願,可能再拿出來招標設定地上權。
除了嘉泥,包括基泰建設標得的北市大安區懷生段地上權、新纖旗下新星興業標得的北市仁愛路地上權、嘉泥建設標得的北市中正區臨沂街地上權、親家建設標得的北市中正區臨沂街地上權及昇陽建設旗下昇陽國際置地標得的台南及屏東地上權,都提出解約申請。
邊子樹表示,依契約規定,嘉泥建設、親家建設及昇陽建設的屏東案,可退回權利金。
至於其他案件,因為已申請建照並開工,就算解約也無法退回權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