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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合宜住宅 營建署:年滿二十無自有住宅者優先承購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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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A7站「合宜住宅」預計在年底動土興建,根據營建署初步規劃,購買者的資格以年滿二十歲以上、無自有住宅的民眾優先。至於一般民眾要購買合宜住宅,必須等公開銷售六個月後有剩餘,才有機會。

營建署表示,可以優先申請購買合宜住宅的民眾,必須是自己和配偶、戶籍內的直系親屬及其配偶,都沒有自有住宅,同時家庭年收入低於台北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的平均所得。

營建署也說,一旦合宜住宅公開銷售三個月後還有剩餘,家庭年收入低於台北市百分之八十分位點家庭平均所得的家庭就能承購。

【鉅亨網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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