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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放寬老農津貼排富標準 不受土地公告現值調升影響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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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今通過農委會提報「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修正草案,今(7)日經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將放寬老農津貼排富條款;明定原已領取福利津貼者,在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在「未新增情形下」,因土地公告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調升,得不受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500萬元的排富門檻限制。

農委會說明,依現行制度,部分已請領福利津貼者,可能因為公告土地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調升,造成個人持有的土地及房屋雖然沒有增加,但財產價值超過排富規定所定金額而無法繼續領取福利津貼,影響權益。

因此,此次條例修正草案規定,原已領取福利津貼者,其應納入計算價值的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在「未新增情形下」,因土地公告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調升,得不受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500萬元的限制。

據農委會統計,目前請領老農津貼人數達61.8萬人,受影響人數僅約200人,希望藉此次修正案,保障老年農民請領福利津貼的權益。

另外,考量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經劃設後,政府多遲未徵收且處分不易,依現行規定,該類土地不得予扣除其價值,對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人的權益影響頗大。因此農委會在本次修正草案中,也將尚未徵收及補償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納入得予扣除計算的範圍。「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的圖片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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