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即便「老危屋條例」已在今年5月發布實施,不過,六都僅新北市、高雄市有制定施行細則,其餘四都仍在研擬階段,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提醒,除四都要加快施行細則制定外,老危屋條例卻漏了第三方「估價」階段,恐引起「分配」問題,讓老危屋更新添加變數。
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理事長郭國任指出,5月通過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並沒有估價師作為價值評估第三方的強制規定,僅著重重建條件的審核,及以快速獎勵容積機制與程序,建物重建前後的分配由重建者與地主「協議」完成。
但所謂「協議」可能存在如何換算建物重建前後的價值、如何計算地主與投資者間之分配比率以及如何選配等問題,將攸關重建方案成敗屬於財產權利之間公平正義的「分配」問題交給相關權利人「自行解決」,其中牽扯龐大的數字及利益,在缺乏第三方協助專業的價值評估機制下,一旦地主方與投資方互信基礎不夠,重建案仍然難以推動。
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提醒,「老危屋條例」漏了第三方「估價」階段,恐引起「分配」問題,讓老危屋更新添加變數。(記者徐義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