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區劃法》列立法院新會期優先法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日前表示,《行政區劃法》只是建立一套遊戲規則,沒有牽涉到實質區域劃分。學者強調,行政區若要重劃,必須重視公民參與、民眾諮商,「地方參與的程序正義是重點」,必須思考如何讓地方政府或人民的聲音被聽見。
學者認為,區域治理概念多年前已有相關法規,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政府始終沒有太大動作,呼籲在考量國土計畫及行政區劃問題時,先釐清國發會角色,整合通盤規畫。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兼主任陳立剛說,多年前他曾幫內政部擬定區域治理相關條文,現行《地方制度法》中,對台灣區域治理規畫已有法令宣示,可惜的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政府大部分只有開會,比較少對重大公共政策議題做籌備。
陳立剛說,國土計畫是國家戰略計畫,位處上位,也涵蓋台灣未來經濟發展、環境保育方面,但目前大多只重視土地功能使用的功能性規畫,沒有考量到各面向,且跟中位的區域治理以及行政區劃脫鉤。雖然國土計畫主管機關為內政部,但掌管國土發展通盤性規畫的機關是國發會,國土計畫應該考慮納入國發會、環保署等跨部會討論。
陳立剛也舉例,目前雙北市和桃園都有捷運工程規畫,這麼重大的公共運輸系統,難道需要三個縣市、三個捷運公司處理嗎?目前都會區整合雖有法規,卻沒達到預期效果,應該以區域性結合概念思考整合。
陳立剛表示,行政區重劃重要的是要有良順的區劃過程,必須思考如何讓地方政府或人民的聲音被聽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