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對唐姓情侶因資金周轉不靈,竟先偷走女方何姓生母印鑑、身分證及房地產權狀,再找男方的王姓繼母合作,由王婦喬扮「女方媽媽」,向陶姓女金主簽下本票400萬元,並以何婦房地產設定抵押,直到她發現提告。台北地檢署今依偽造有價證券、詐欺等罪,將唐姓情侶及王婦3人起訴。
檢方調查,唐姓女子與唐姓男友曾合開公司,2015年間兩人因資金周轉不靈,唐女先偷拿何姓生母的印鑑、身分證及位於北市信義區吳興街的房地產權狀後,再由男友找來他的王姓繼母配合,由王婦扮演「女方媽媽」,向陶姓女金主借款400萬元。
為了取信陶女,王婦熟背何姓婦人個人資料及家中成員,唐女與男友則假扮兄妹;雙方見面後,陶女簽下本票400萬元,王婦也將房產設定抵押給陶女。
唐女另向何姓生母佯稱投資房地產獲利,有一筆400萬元款項匯入母親帳戶,讓她陪同出面領取400萬元。直到情侶拖延還款,陶姓女金主在去年4月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何婦收到裁定書才知房產遭設抵押,還遭人冒簽本票,氣得提告,全案才爆發。
北檢偵查時,唐女承認偷母親的印鑑、權狀等拿去借錢,但推稱是男友出的主意;王姓繼母承認扮演「唐媽媽」,但辯稱是唐女聲稱因母親身在國外,她急需用錢,在徵得生母同意之下才請她來幫忙。
檢方傳喚當初幫忙辦理房地產抵押設定的代書作證,證稱出面簽本票的確實是王婦,雙方於咖啡廳商談事宜。檢方認定3人涉犯偽造有價證券、偽造文書、詐欺等罪,依法起訴。至於陶姓女金主,檢方則認為她對唐姓情侶策劃內容毫不知情,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