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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揆提4原則 回台投資租稅大赦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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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因應美中貿易大戰或肥咖條款上路,有意將海外資金匯回台灣投資。行政院長賴清德接受本報專訪時透露,未來在兼顧租稅公平、資金有效管理、經濟穩定發展、稅政簡便等四大原則下,年底前將研議一套合宜有效租稅措施,引導資金投入必要產業,避免流入房市、股市,甚至造成匯率波動。

日前民進黨立委余宛如、劉世芳建議政府擬定「促進境外資金回國投資特別條例」,給予2年時間,讓海外匯回的資金,若投入產業發展給予稅率減半優惠。財長蘇建榮日前也透露,海外資金回台不再單純從課稅問題考量,需從資金認定合法與否、已課稅情況、是否形成熱錢影響股匯市及房市、龐大資金管理、洗錢防制與防貪腐等多面向考慮,因此財政部原先所擬的簡化所得認定方案就不做了。

對此,賴揆表示,企業在座談時多次向他提到資金有回台需求,他了解有些資金是想回台投資,尤其美中貿易大戰,中國投資環境改變,台商擬轉往歐洲或東南亞投資,有些則想回台投資。

另外,如果是為因應國際反避稅規定,像是CRS(國際共同申報準則)和中、美等國的肥咖條款上路的問題,因各國可共享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部分資金單純想避開CRS問題,賴揆說,如果屬於這一類,則可考慮將資金停泊在台灣各大銀行的OBU(境外金融中心)就好。他解釋,海外資金不等同海外所得,海外所得才需要課稅,但海外資金不必然要課稅。現行規定是,海外所得申報門檻為100萬元以上、免稅額為670萬元,超過才需課20%最低稅負。

賴揆強調,美中貿易緊張,台商有調整投資架構及全球營運布局的需求,惟台商資金匯回投資,會涉及課徵所得稅及最低稅負制問題,財政部正依據租稅公平、資金有效管理、穩定經濟發展、稅政程序簡便等四大原則,審慎研議合宜有效租稅措施。

賴揆說,資金回流一定要有效管理,才能避免亂竄進入股市、房市,造成社會問題,希望進入至5+2產業創新等有效投資;另也要避免造成匯率波動、新台幣升值,影響經濟穩定,預計年底前財政部與各部會研商後,會提出一套制度及新的法令,以產生回流投資的效果。

至於匯回資金若未進入房市、股市,投資在5+2、危老、長照等必要產業,能否給予租稅特赦優惠?賴揆說,資金回流涉及問題複雜,須避免外資或假外資,要分析各種可能性,才能擬訂方案。他說,台灣資金充裕,儲蓄率10~14%,超額儲蓄約2.5兆,資金回流租稅優惠,須兼顧公平,並符合國家發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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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  攝影/王德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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