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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豁免延續 台商不怕稅太沉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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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6日,《旺報》與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作「追你到天涯海角!大陸新個稅法及肥咖條款解析」座談,探討台商普遍關心的大陸個稅問題,與會來賓一起合影。(本報系資料照片)
= 上海台協會長李政宏。(本報資料照片)
= 上海台協副會長蔡世明。(本報資料照片)

對於大陸財政部20日發布新《個稅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台商關切的「五年豁免」政策依然延續,上海台商協會會長李政宏指出,這個政策大部分繼續維持先前的優惠政策,可以避免台商雙重課稅窘境,他相信大家絕對「舉雙手贊成」。上海高朋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蔡世明則強調,意見稿公布後,讓許多台商「放寬心了」。

過去台商台幹如果在大陸名下沒有房子,只要五年內離境大陸30天以上,也就是俗稱的「坐月子」,就可規避成為大陸「稅務居民」,但將於明年元旦正式實施的新版《個人所得稅法》,其中一個重要變化是,修訂了稅務居民身分的判定標準,令不少台商台幹擔憂未來的財務規畫問題。

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意見稿》中提到,「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居民個人,在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五年的,或滿五年但其間有單次離境超過30天情形的,其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以只就由中國境內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居民個人支付的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顯示過去的優惠依然適用。

身兼上海台協副會長的蔡世明指出,過去五年豁免境外所得課稅方式有在一個納稅年度中「一次超過30天」或「多次累計超過90日的離境」,這次只保留「一次超過30天」,且增加「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日後怎麼操作要特別注意。

台商肯定且樂觀其成

李政宏表示,自新所得稅法公布以後,許多台商對183天的認定非常擔憂,因為絕大多數的台灣同胞在大陸工作或停留時間每年都超過六個月以上,一旦被認定為納稅居民實行全球所得課稅,由於先前《服貿協議》卡關,導致《兩岸租稅協議》停擺的緣故,將遭遇雙重課稅的窘境,因此各地台商協會也紛紛建議大陸政府在推出實施細則時,一定要考慮持續給予港澳台同胞境外所得保留與原有稅制相同的優惠政策。

如今實施細則修正稿已出台,雖然與先前政策有些許不同,但大家還是舉雙手贊成的,因為大陸目前正處於經濟成長趨緩,又面臨中美貿易大戰的困境,繼續留住外資,留住外籍高端人才是非常必要的,所以我們對這項草案給予充分肯定,也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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