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響應主管機關鼓勵信託業辦理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安養照護信託的政策,受益人若為高齡者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無最低辦理金額及年齡限制,並享有信託簽約費減免的優惠。
隨著人口結構改變,社會價值觀也有所轉變,養兒防老已不再是必然的選項,年長者必須為自己的退休生活預作財務規劃;再者,對於身心障礙者之照顧,亦有照護金管理規劃之需求。為此,金管會更將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之安養照護信託業務,納為重要推動政策。
彰銀自2005年即推出量身訂做個人專屬的安養照護信託,其中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的安養照護信託,可依客戶需求將退休金或照護金交付信託,由彰化銀行依信託契約管理運用,受益人得依契約約定按期領取生活所需之金額,並可約定定期給付醫療費、安養機構看照費等,以達安心養護的目的。
此外,考量委託人可能因失智失能而降低或喪失思考判斷能力的情形,信託契約中還可安排子女、信賴的親友或社福團體擔任信託監察人,如有信託契約內容變更或提前終止等重大情形發生時,約定需經信託監察人同意,由信託監察人與銀行共同為信託財產把關,確保退休金或照護金專款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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