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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 營建署:公益出租人3種稅賦3優惠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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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將房屋出租給初入社會的青年人、新婚家庭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等房客,可滿足房客對居住的需求,對於尚無購屋能力的個人或家庭確是一大幫助;若房東發揮愛心支持房客向政府申請租金補貼,則更能進一步減輕房客的居住負擔,並成為房客在租屋期間,甚至是一生中的貴人,而房東本身也可享有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的優惠,可說是利人又利己。

公益房東享稅優惠,超級比一比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為提高房東配合的誘因,已依住宅法第3條第3款規定訂定「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房東租給租金補貼戶即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已有17個直轄市、縣(市)政府配合訂定。因此,房東不必擔心住宅會因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而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房屋稅減免,以房屋現值100萬元為例,一般出租住宅適用房屋稅率為2.4%,每年應納房屋稅額為100萬×2.4%=2萬4,000元;房東如為公益出租人,該住宅適用稅率為1.2%,則每年應納房屋稅額為100萬×1.2%=1萬2,000元,每年可節省1萬2,000元,僅一般出租住宅的二分之一。

地價稅減免,以地價額100萬元為例,一般出租住宅適用地價稅率為千分之10,每年應納地價稅額為100萬×10‰=1萬元;房東如為公益出租人,該住宅適用稅率為千分之2,則每年應納地價稅額為100萬×2‰=2,000元,每年可節省8,000元,僅一般出租住宅的五分之一。綜合以上房屋稅及地價稅的稅捐優惠,公益房東在本案例中一年即可省下2萬元的稅捐支出。

在綜合所得稅減免方面,以月租金1萬2,000元、房東綜合所得稅率20%為例計算,一般房東每年應納綜合所得稅額為[ 1.2萬x (1-43%) ]x20% x12月=1萬6,416元;房東如為公益出租人,則每年應納稅額為[1萬x 0% + 2,000x(1-43%) ]x20% x12月=2,736元,一年可節省1萬3,680元,而且以當年度房屋租金收入43%列必要費用,無須證明文件;採列舉扣除額,如房屋折舊、修理費等,如列舉扣除費用高於43%,則應納稅額將會更低。

尊重契約精神,房東房客共存共榮

「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規定應載明簽約當事人的基本資料,包括房東及房客的姓名及身分證字號等資訊,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所授權訂定的「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也有相同的規定。申請租金補貼要求租約上要有房東資訊,主要是需要查明是否有偽造不實或違反向直系親屬承租的規定,同時也要協助房東辦理公益出租人的租稅優惠,內政部將加強宣導,讓房東都能了解這項政策的好處,也呼籲房東支持國家的住宅政策,在獲得稅捐優惠的同時,也減輕國人的居住負擔。

數字會說話,公益房東越來越多人

租金補貼自民國96年開辦迄今至107年,已有47萬278戶家庭受惠。108年計畫辦理6萬5,963戶,截至108年9月18日,更高達8萬8,192戶家庭提出申請。另依據內政部調查106年度、107年度公益出租人減徵戶數結果,房屋稅106年度計有1萬6,619戶、107年度計有4萬3,161戶,較106年度增加約2.6倍;地價稅106年度計有1萬5,504戶、107年度計有2萬1,179戶,較106年度增加約1.4倍;綜合所得稅部分,因每年5月申報前1年度綜合所得,故僅有107年5月申報之106年度綜合所得稅減徵戶數,經統計有4萬7,595戶。

從以上統計資料,可見已有不少房東願意發揮愛心,配合提供房客相關資料並核實報稅,協助房客減輕居住負擔。
有關公益出租人相關問題,可洽內政部營建署及各住宅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詢問,或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住宅補貼」之「公益出租人」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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