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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法 地價評議委員應有半數以上專家學者

房市新聞 > 專題報導 發佈日期: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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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天表示,為使地價評議更具公信力,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各地地價評議委員會半數以上應由地政、不動產估價、法律、工程、都市計畫領域專家學者組成,提升專業性,保障民眾財產權益。

內政部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各縣市政府的地價評議委員會須評定該縣市地價,依現行規定,委員會應由「地方民意代表」及「地方公正人士」參加,但考量民代已具有對地方政府行政監督的職權,加上地方公正人士難以定義,因此委員組成有必要再修法明定,以確保地價評議的公正、客觀。

內政部表示,今天部務會報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確規範地價評議委員會委員由地政、不動產估價、法律、工程、都市計畫領域的專家學者及機關代表組成,且機關代表不得超過委員總數1/2、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總數1/3,以落實利益迴避原則,同時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規範精神。

內政部指出,為使各法律規範一致,這次修法也配合修正後的「土地稅法」規定,增訂委託人以自有土地交付信託,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發生死亡時,土地增值稅比照繼承土地的課稅規定,以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及維護租稅公平合理。

內政部表示,「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期報行政院審查後,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編輯:楊玫寧)1090716

【吉家網觀點】疑問一:請問地價評議委員需要的是專家?學者?還是専家學者?2/要落實利益迴避原則,請問經常透過不同管道取得政府標案的學者需不需要利益迴避?內政部修正草案,明確規範地價評議委員會委員由地政、不動產估價、法律、工程、都市計畫領域的專家學者及機關代表組成,請問是專家及學者,還是專家學者?兩者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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