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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洲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 23日開放申請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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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今(5日)公布,板橋浮洲暨機場捷運A7站周邊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將開放受理申請,申請期間預計自12月23日至明年12月31日(或至合宜住宅銷售完畢),申請者須符合「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核發作業須知」規定之資格條件,於受理申請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應檢附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書自100年12月23日起開放由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或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索取。

家庭年收入158萬元以下 優先申請
合宜住宅將於興建廠商取得建造執照後,辦理公開銷售作業,有關機場捷運A7站周邊地區,及板橋浮洲合宜住宅之實際銷售時間及銷售方式,內政部營建署後續將配合興建廠商銷售時程,另行公布。

目前規劃適用對象為一定收入以下且無自有住宅家庭者,作業時程分為三階段,各階段銷售對象如下:第一階段(取得建照後公開銷售),開放第一類資格條件者(為家庭年收入在新台幣158萬元以下,須具有本證明)承購。

第二階段約在第一階段開始銷售後3個月,尚有餘屋時。須使符合第一類資格條件者,得優先排序承購,如仍有餘屋,再開放至第二類資格條件者(家庭年收入在247萬元以下,須具有本證明)承購。

第三階段甫開放受理一般民眾承購
第三階段在第二階段開始銷售約3個月後,尚有餘屋時算起。而本階段開始銷售30日內,僅可銷售符合第一類資格條件者,滿30日後如仍有餘屋,開放一般民眾承購,不再有任何資格限制。

詳細資格條件內容,民眾可請參照「合宜住宅承購資格證明核發作業須知」,另為使有意願者充分瞭解申請條件及相關規定,內政部營建署將設有諮詢服務專線(02-3316-9000),預定將於12月12日起開放諮詢,並於近期內於該署網站開放「合宜住宅專區」以供查詢。

【鉅亨網記者詹宜軒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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