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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央北都市計畫 最快6月底前完成審議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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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新店區中央路以西、環河快速道路以東與和平社區以南的「新店央北整體開發地區」,長期以來倍受關注。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與地政局日前至新店區召開說明會,城鄉發展局長張璠表示,預計6月底以前可完成都市計畫審議程序,促進地方發展。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計畫審議科科長海治平指出,「新店央北整體開發地區」的面積大約40公頃,該地區在民國88年6月17日配合「台北都會區環河快速道路台北縣側建設計畫」,將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主要計畫並規定原則採取「區段徵收」的方式辦理開發,需另行擬定細部計畫,並劃設不低於該地區總面積1/10的公園和綠地等公共設施用地。

新北市政府在93年11月辦理「新店央北細部計畫」的公開展覽作業,並自94年1月24日將其提送原臺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討論,對於地方民眾提出改採「自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的建議,新北市在94年12月14日函請內政部說明,但因為現況是農業區,並非人口稠密地區,因此內政部在95年1月2日的函覆,是依規定仍應以「區段徵收」辦理,除非地方政府認為「區段徵收」不可行,才能另外專案處理。

張璠表示,針對「新店央北地區的區段徵收可行性評估」的建議,地政單位一直以來提供給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的資料,都是「區段徵收」可行,而且現況並沒有許多房屋或地上建築物,使新北市政府仍無法提出具體不能辦理「區段徵收」的理由,同時,考量到與央北相毗鄰的十四張地區土地開發方式,要有一致性的處理原則,並在95年3月15日就函復地方重劃籌備會以「區段徵收」來處理的原則,並沒有改變。

張璠強調,市府了解民眾希望加速開發的期望,市府也會加快腳步,預計這個區域的細部計畫將於今年6月底前完成審議,另外「區段徵收」開發也會在102年開辦,儘速協助地方加速開發,促進地方發展。

【鉅亨網記者詹宜軒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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