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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請儘速辦理繼承登記

房市新聞 > 產業動態 發佈日期:201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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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現行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超過1年沒有辦理繼承登記者,地政機關將會於每年的4月1日,在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村(里)辦公處,及不動產所在地地政事務所、鄉(鎮、市、區)公所公告3個月,如果公告期滿後仍未辦理者,將予以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辦理,則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標售所得價款保管10年未領回者將收歸國有;因此,家裡倘有還?有辦理繼承登記的祖先遺產,請繼承人儘速向土地或建物坐落所轄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切莫讓自身權益睡著了。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謝局長表示,高雄市今年除將所有權人死亡超過1年沒有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辦理公告外,還主動將地籍清理清查出自日據時期至今產權未變動而所有權人已死亡者之不動產一併納入公告,總計 101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有5063筆、面積838,187.41㎡,建物有292棟、面積25,983.72㎡,而其中主動清理部分土地有2,215筆,建物有17棟,占全部公告筆、棟數41.68%。本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已於101年4月1日起公告3個月,民眾只要上地政局網站:http://landp.kcg.gov.tw/?idn=310,鍵入被繼承人姓名,即可查詢是否尚有祖先遺留之不動產未辦理繼承登記,相當方便省時。

除了上述網路查詢外,地政局在協助民眾辦理後續的繼承登記也有相當優質的服務,在每年的公告期滿日前至少有2次主動發文通知繼承人儘速申辦繼承登記,每年5、6月時更會舉辦說明會或派員到府實地訪查未辦繼承登記之繼承人,協助指導如何申辦繼承登記;另還編印「如何申辦土地繼承登記」手冊寄送繼承人。民眾倘有相關登記問題,或欲更進一步了解相關作業情形,亦可電洽3373504,或利用下列電話洽詢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我們將會熱誠予以協助;故在此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免得自身權益受損了。?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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