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台北市八德路四段的京華城,為台北市的地標之一,不過傳出京華城要向北市府申請都市計畫變更,蓋豪宅,一旦京華城變更興建豪宅,將可大賺八十八億元,外界批評,北市府濫用都市計畫法,任由財團變更都市計畫,不符社會公平正義。台北市政府今天(十一號)再度澄清,京華城還沒有提出都市計畫變更的案子,而京華城的容積率也為百分之三百九十二,而非百分之五百六十。(林麗玉報導)
有媒體報導,京華城要向北市府申請都市計畫變更,將三成基地蓋豪宅使用,甚至將商業區的容積率提高到560%,外界質疑,一旦京華城蓋豪宅,將大可賺八十八億元,外界批評,北市府任由財團變更都市計畫,北市都發局長丁育群十一號再度出面澄清,丁育群表示,京華城的確是在九十九年十月時,向都發局詢問,如果京華城要另行開發,容積率為560%、或是392%,不過目前京華城還沒有提出都市計畫變更,而北市府也已經明確回應京華城,容積率為392%,而非560%,局長丁育群說,甚至京華城也提出是否可以有五成的住宅比例,北市都發局也向京華城回應,五成太高,必須按照都市計畫法來辦理變更,未來京華城如果送都市計畫變更案,都發局會公開透明、依法處理。
北市府副市長陳威仁表示,京華城是在民國八十年時,都市計畫工業區通盤檢討,由工業區變更為商業區,不過京華城認為捐了三成的公園用地,所以容積為560%,而都發局將案子送到都委會研議,委員還是認為為392%,未來任何人提出變更,必須在合法、合程序下,才可以提出,目前京華城不能提出這樣的變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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