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  下一篇 >>

紐約時報:拉抬房市 愛爾蘭推新法

房市新聞 > 產業動態 發佈日期:2012/10/11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由於經濟仍未從房市崩盤中重新站起來,愛爾蘭政府擬採取措施,協助大量坐困愁城的屋主。

愛爾蘭政府預計今年通過法律,鼓勵銀行業者大幅縮減屋主的房貸金額,目前尚未有哪個政府有意願大規模推動。

此提案能減少借款人每月必須償還的款項,能規避爆發回贖權取消潮,此不確定性是愛爾蘭房屋市場幾年來揮之不去的陰影。若提案真能發揮作用,或可供其他國家參考。

若缺乏上述提案,Laura Crowley認為她將會失去她的房子。Crowley是護士,居住在都柏林以西30英里的村落。2007年,Crowley和丈夫買了套小房子,房價為42萬美元。可是,他們卻繳不起每月1400美元的房貸了。她的先生是建築勞工,薪水不高,她的實得薪水也因愛爾蘭的財政緊縮政策而縮水。她說:「此法案是隧道盡頭唯一的曙光。」

包括美國在內,多數遭遇房市崩盤的國家,都採用所謂的房貸減值方式,降低一些貸款本金。問題出在許多有能力負擔房貸的屋主,會停止償還貸款,好利用援助方案。銀行業者的意願也不高,他們擔憂可能會面臨許多意想不到的損失。

愛爾蘭與美國等國家不同。金融危機期間,愛爾蘭援助銀行業,政府依然是許多銀行業者的大股東。所以,納稅人必須承擔房貸損失。至於其他國家,大多數由民間銀行業者出面承擔本金減少。

不過,爭論是相同的:當前是否要銀行業者承擔損失,期望局勢能快點好轉,或等待房屋市場自己恢復元氣,這麼做可能會造成經濟烏雲籠罩幾年。

經歷房市動盪的國家,很可能會密切關注愛爾蘭的發展,評估此提案如何運作。為房貸違約所苦的西班牙,今年3月允許債務減免,但條件嚴格。

愛爾蘭的舉措可謂相當具有魄力。愛爾蘭的房價仍不到歷史高峰的一半,美國目前的房價是高峰期的30%。愛爾蘭超過一半的房貸是「溺水屋」,亦即房價低於房貸。雖然有些屋主付得出房貸,卻有超過1/4的首次購屋房貸,處於違約狀態或被銀行業者修改。

當下房屋市場處於不確定的狀態,政府與銀行業在整頓房貸上難以有所作為。

跟美國不同的是,愛爾蘭銀行業的回贖權取消案件甚少。愛爾蘭的領導人認為銀行業大規模沒收房屋,社會大眾難以接受,他們也擔憂回贖權取消的財政成本。

如此一來,不禁令人懷疑愛爾蘭銀行業不良房貸的真實狀況,不確定能不能保住房子的屋主,也依然處於財務癱瘓的狀態。

新法的目的,正在於打破僵局,整頓愛爾蘭消費者債務,並修改破產法。

儘管銀行業並未被要求減少房貸債務,但立法機關拋出十分吸引人的誘因,來鼓勵業者,針對有困難的屋主減值房貸。按照新法,宣布破產的手續簡化。一旦局勢惡化,銀行更有可能減輕屋主的債務,而不是冒著損失每月收入的風險,跟房地產綁在一起。

愛爾蘭司法部部長Alan Shatter強調:「銀行業者必須看清楚,新法令屋主有了希望。」Shatter支持新法─個人破產法。

立法機關的用意,是期望能照顧到可能會遇到麻煩的屋主,譬如說Geraldine Daly。

Daly是醫療從業人員,2009年在都柏林北邊新開發的Belmayne買了一棟房子。上月Daly都還在付1200元的房貸,之後就繳不出房貸了,因為意外冒出汽車維修等費用。

依據Daly自身評估,若每月房貸降到900美元左右,她的財務就不會有問題。「如今我成了這棟房子的奴隸」。

批評者認為,此法可能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

有人說,銀行業缺乏資金,來吸收房貸的潛在損失。一大迷團是所謂「投資用房貸」違約的程度,亦即社會大眾申辦貸款購買第2套房子,並對外出租。理論上,破產法適用此類房貸,可以減值,評估此類貸款違約的程度比首次購房者高。愛爾蘭央行很快就會公布數據。

貸款者必須證明財務出現狀況,無力償還房貸。分析師指出,實際上新法門檻太高,屋主恐繼續違約。Free Legal Advice Centers資深政策研究者Paul Joyce強調:「貸款者必須通過層層關卡,才能獲得減值。」

【鉅亨網編譯鍾詠翔】

客服信箱:service@magent.com.tw 客服專線:LINEID:gigahelp
吉家網股份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轉載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