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家網】財政部為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置住宅,於99年11月發布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於105年1月1日起將貸款額度調整為最高新台幣800萬元(實施期程至105年底)。
105年3月30日修正內容如下
一、承作銀行: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及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二、貸款對象:借款人年齡在20歲以上,且借款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無自有住宅者。
三、貸款條件如下:
(一)貸款成數:最高8成核貸。
(二)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800萬元。
(三)貸款年限及償還方式:貸款年限最長30年,含寬限期3年,本息分期平均攤還。
(四)貸款利率:混合式固定利率或機動利率計算方式擇一,一經選定不得變更。
1、混合式固定利率
前2年採固定利率,第1年按「撥貸當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固定加0.525%(自105年3月30日起為1.69%)固定計息,第2年按「撥貸當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固定加0.625%(自105年3月30日起為1.79%)固定計息,第3年起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固定加0.645%(自105年3月30日起為1.81%)機動計息。
2、機動利率
前2年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固定加0.345%機動計息(自105年3月30日起為1.51%),第3年起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固定加0.645%機動計息(自105年3月30日起為1.81%)。
四、搭配措施:內政部「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定戶,若其住宅購置日期符合本項優惠貸款者得搭配使用 。
五、實施期程:實施日期至105年底,屆時視房屋市場情形及民眾之實際需求再行檢討,必要時得予以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