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張金鶚的管理措施內容,台北市地政局已發函給不動產經紀業,若經紀業或從屬人員,發布有關銷售戶數、比率、時間、統計,或有關單價或總價,以及有關購屋意向、價格變動趨勢等資訊,需說明資料來源或出處。
函文內容,若不動產經紀業或從屬人員發布資訊有違反規定,地政局將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7條、消費者保護法第33條、行政程序法第40條或相關法令規定進行調查。
內容指出,若確定不動產經紀業發布內容涉及虛偽不實、誤導消費者或市場成交行情走向,台北市地政局可依違反公平法、個資法等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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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