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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業 可參與大陸公共工程

房市新聞 > 產業動態 發佈日期:201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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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因為出版業對兩岸經濟協議(ECFA)中的服務貿易協議中,有大陣仗的反彈讓大家忽略了另一項協議即建築業在大陸設立企業,只要取得建築業資質,亦即在大陸註冊公司,且符合資格,就可參與大陸工程投標。官員解釋,大陸工程案可包括公共工程及民間工程。對建築業而言亦可算是利多。

據相關人士透露,目前大陸原則禁止外商參與公共工程投標,這項承諾等於為台灣建築業參與大陸公共工程,開了一扇門,也是陸方對台提供超WTO待遇,將有助我業者搶占大陸「十二五」規劃公共工程商機。

經濟部官員指出,針對建築業,目前外資已可在大陸設獨資公司,但限定只能承攬與外資有關的建案,例如外資企業建案、或是外國與當地政府合資建案,且明定該建案外資出資比例必須逾五成。

但服貿協議陸方獨優惠台灣獨資企業可承攬建案,將不受中、外出資比例限制,亦即可以承攬外資或是當地企業、或政府的建案。

對於我業者在大陸以合資、合作形式設立工程顧問公司,陸方承諾,其大陸合營者註冊資本額比例不受限制;換言之,我方持股比例可達到接近獨資比例,握有控制權。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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