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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大眾捷運系統開發所需土地協議價購優惠辦法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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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於今日( 5/17 )市政會議提案通過「新北市大眾捷運系統開發所需土地協議價購優惠辦法」,該辦法將作為土地所有權人參與捷運土地開發之法源依據,預計 6 月開始實施。 
      政府機關興建公共工程所需用地,一般以徵收方式取得,但常因對土地所有權人影響大,不易推動。故興建大眾捷運系統時,為降低對土地所有權人影響,捷運場、站出入口或捷運機廠所需用地,如區位條件適當,可劃定捷運開發區,由土地所有權人參與政府辦理之捷運土地開發案,引進投資人興建捷運共構大樓,達到政府取得捷運設施、土地所有權人取得開發後不動產、投資人取得開發利益之三贏局面。 
      依該辦法辦理協議價購之土地所有權人,可申請「抵付優惠」或「購租優惠」其中一種優惠。「抵付優惠」為先不領取協議價購土地款參與捷運土地開發,等開發完成後,以開發完成後之不動產抵付其協議價購土地款;「購租優惠」則是領取協議價購土地款,但於未來開發完成後,可以優先承購、承租新北市政府取得之開發完成後之不動產。 
      隨淡海輕軌、安坑輕軌及三鶯線等捷運系統建設工程陸續進入用地取得階段,新北市政府刻正規劃建立適合新北市環境條件之土地開發機制,未來將以土地開發場站為中心,配合土地使用變更、增額容積和都市更新等周邊土地開發方式,促進多元都市發展,讓民眾可以在地就學、就業、就醫、就養,打造與捷運緊密連結的便利生活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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