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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痛批搶錢! 台南漲房屋單價 溯及90年起

房市新聞 > 產業動態 發佈日期:201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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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財政困難,調漲不動產稅收成為挹注財庫法寶!台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通過明年房屋標準單價調漲草案,南市府預定下月中公告,平均漲幅1.2倍;而最受矚目的,是開全國首例、溯及「民國90年以後設籍的房屋」均適用,估計有10多萬戶明年房屋稅將上揚,民眾痛批「搶錢」。

台南市政府稅務局4月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會中決議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調漲並自動溯及民國90年以後設籍的新、增、改建房屋均適用」。依新決議的標準單價調整方案,將連帶造成「房屋現值」提升,房屋稅將自然增加。

稅務局估算,全市60多萬住戶中,有10多萬戶明年房屋稅調漲,預計可增加房屋稅收近2成。其中,新建透天厝的漲幅最高,集合式住宅漲幅相對較低。

市府稅務局長張紹源表示,台南市房屋標準單價,從民國73年以後就沒有調整過,此次調整主要是每3年評定一次,全台其他12個縣市也都在進行房屋標準單價調整作業。

不過,有民眾認為,台南市為6都之一,但公共建設水準難以與台北市、高雄市並列,且其他縣市房屋標準單價調整都採新標準單價實施年度新設籍房屋才適用,沒有「追溯回推」,南市府擺明了就是先計算財政缺口,再量身訂作一套適用的增稅規則來填補,根本是「搶錢」。

稅務局解釋,財政部99年2月26日曾經規定,重行評定的房屋標準單價,僅適用於重行評定後的新、增、改建房屋;但財政部於103年11月5日又廢止前述規定,並授權地方政府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適用原則。台南市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溯及「民國90年以後設籍的房屋適用」,完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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