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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兩稅分離? 會計師籲留意散戶權益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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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所稅、綜所稅兩稅分離已是國際趨勢,新政府上任後,行之有年的兩稅合一制度是否改動,受外界關注。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楊建華指出,在兩稅分離制度下,小散戶和大股東應繳稅率相同,恐會影響租稅的公平性,建議可以採行配套措施,藉以保障散戶權益。

楊建華指出,如果稅制採兩稅分離,民眾的股利所得就不必計入綜所稅的累進稅率。換言之,無論民眾拿到的股利多寡,都依一樣的稅率繳稅。政府應提出相關配套,照顧散戶權益,才能維護稅制的公平性。

參考外國立法經驗,政府可規定,假設兩稅分離制下的股利所得稅率是20%,則所得總額適用的稅率低於20%者,可適用較低稅率;或設立相關的免稅額,民眾的股利所得在一定額度以下,就可以免稅。

楊建華補充,現行兩稅合一的制度極為複雜,企業花費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時間成本很高,光是計算股東可扣抵稅額就費時已久。如果計算錯誤,國稅局還會對企業連補帶罰。若能改採兩稅分離,則企業的稅務成本會單純許多。

另外,俗稱「富人稅」的綜所稅最高稅率45%是否調整,也是外界近來關注的議題。一不願具名的會計師指出,富人稅「不能只看實質稅率」,而要檢討稅制是否有落日條款。

會計師表示,當年推動富人稅,是基於國家財政困難、政府希望改善財政赤字,才會要求民間共體時艱,有其特殊的時空背景因素。但在財政改善後,富人稅是否會跟著落日?若能考慮落日條款或後續配套措施,或許民間對於富人稅的反彈不會那麼大。

另一會計師則說,大家對於留才政策應是樂觀其成,但富人稅上路時間極短,對於稅收的具體影響還未能估算,政府若是在未經通盤考量的狀況下,貿然更動綜所稅最高稅率,恐流於「喊價式調整」,反而損及稅制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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