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為了提升老年化的生活,改善居住品質的其中一項就是讓老公寓能有新風貌。而當中的讓沒有電梯的公寓加上電梯是一項必要的措施,在新北市的第一例已出現了,意謂著屋齡超過30年未設電梯的老舊公寓,這是一個可以參考的案例。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推動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位於新店區明德路的35年老公寓,成為以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取得增設電梯證照的全台首例。
增設電梯須經整棟公寓的所有權人同意,實屬不易。新北市的這個案例,為討論增設電梯及其後續問題,僅有5戶的5樓公寓還特別成立管理委員會,並且按照比例分配增設費用,最高樓層付出的費用越高,這才與鄰居達成協議同意增設電梯。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更新發展科長洪宜萍說,此申請案共得到218萬補助,是總經費448萬的48.7%。她表示,申請資格除要位於都市計畫區,還要是屋齡達15年以上、4到5層樓的合法公寓。
洪宜萍提及,目前全台僅台北市與新北市2地有以都市更新經費增設電梯的補助。自民國99年增列計畫以來已有3個公寓送件,但因低樓層住戶不願配合,僅有1例申請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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