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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財政部【房地合一稅改】五大共識的五大質疑

房市新聞 > 專題報導 發佈日期:201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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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首場房地合一課稅座談會與財稅學者初步達成五大共識:

1、與會學者多贊房地合一課稅

2、自用、農地及長期持有享有優惠

3、房地交易無法舉出成本時按財政部頒訂標準計算

4、不訂日出條款

5、土增稅不廢,可納入稅額扣抵。

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李同榮針對財政部與財稅學者達成的五大共識提出五大質疑:

()【房地合一稅改】雖是趨勢,但為何不先從持有稅做起?

持有稅是最繁複也是最需優先改革的稅制,同時也是較易執行推動的政策,政府為何避談,是否擔心牽動全民?牽動選票?還是有其他顧忌?

(二)長期持有享有優惠,那對於土地的長期持有與炒作有無對策?

成屋長期持有理應享有優惠,但土地長期持有不但不應享有優惠,反而更應加重課稅,因為,土地才是房價炒作的元兇,這部分為何財政部不提?連嫉惡如仇的學者都避談?

() 交易長期持有成本需個人舉證,如何舉證?如何認證?

財政部表示,學者大致贊成民眾自行提成本舉證,對於無法舉證的民眾,財政部會訂出獲利標準要求申報「例如台北市就對豪宅交易,訂出房屋評定現值48%的獲利標準」。我們不盡質疑,個人舉證實在很容易有人為認證的弊端,政府再訂出另一套標準,過去有了房屋評定現值再來各縣市稅制不一,各行政區的稅制也不一,又有豪宅評定標準,再來訂一個豪宅的定義,現在不但稅制不能簡化,反而更加繁複,難免將來又落入法令多如牛毛的窘境。

() 不定日出條款以免課不到稅,

財政部認為「如果新法上路後買入的不動產才課,大概都課不到稅,也不符合社會期待」,我們要建議,日出條款可以訂在實價登錄啟動的年月日,因為有實價登錄為基礎,因此從啟動年算起已經有交易過的房地就可以輕而易舉舉證前次交易的持有成本,至於啟動年開始都無交易的房地一旦交易後,就要訂定一套較寬鬆的標準作為課稅依據,這樣制度會因執行年限拉久以後,就越區公平性。

() 不廢增值稅但可納入扣抵,稅制改革會不會越改越複雜?

增值稅為何不能廢?到底是憲法牽絆無法修憲,還是牽涉到建商與大地主的龐大交易所得利益?我們要質疑,到底稅改是挑簡單片面的做,還是要有勇氣的全面革新?到底是要打老虎,還只是打打蒼蠅或小老百姓而已?增值稅一旦廢除,就可以規範土地持有越長課稅越重,對於土地炒作就能立竿見影,若是怕建商與大地主反彈,當然也可以考慮訂定日出條款,這不是公不公平的問題,而是為了往後改革順利必須做出的緩衝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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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財政部座談會中對採合併、分離課稅也意見不同。財政部說,兩種方式各有優劣,合併的好處是可以量能課稅更公平;分離課稅在建立制度上比較簡明「但接下來怎麼訂單一稅率就傷腦筋,而且比較不公平」。李同榮表示,分離課稅訂定單一稅制包括廢除增值稅,才能真正解決中華民國萬萬稅的稅制繁複的問題,至於是否公平,就見仁見智,現行的交易資本所得利得併入綜合所得的方式能算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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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同榮再次強調,【房地合一稅改】應先從持有稅做起,房地交易資本所得實價課稅應從長計議,不能開一次財稅學者座談會,再開一次座談會邀業者來背書就匆促修法,這會把不成熟的法案送進立法院再經各黨派立委較勁修修改改,最後就會如同證所稅修法的翻版不切實際或窒礙難行!

?吉家網不動產? 董事長? ? 201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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