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昨(15)日公布「地價評價委員會組織規程」,修改地價評議委員的資格,排除了建商、經紀業者代表,加入法律、工程、都市計畫專家學者擔任委員,以提升地價評議的公正性。
相關官員表示,排除建商、經紀業者,主要是希望能落實利益迴避原則,使評議結果更具公信力。
各地方政府均有地價評議委員會,其任務繁多,除了負責評議每年元月公告的土地現值之外,還包括:開發前後地價、徵收市價補償、補償異議等。
據了解,過去因為地價評議委員會委員包括了建商、以及不動產經紀商等業者,對有些開發案,評價委員會刻意拉高補償價格,藉此哄抬房價,造成公共建設用地成本太高,甚至因此無法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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