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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上路三年…常見19缺失

房市新聞 > 產業動態 發佈日期:201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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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上路三年多,已成為壓抑房地產短期炒作的重要手段。統計三年來,民眾疏失、認知錯誤二年閉鎖期「持有期間」為課徵奢侈稅大宗外,國稅局查緝重點則包括假贈與、預約買賣、人頭登記、以租代售等逃漏稅手段。

據統計至去年第3季止,奢侈稅已為國庫貢獻156億元,其中不動產計核課1.9萬件,稅收120億元,平均每件不動產課稅金額約63萬元。國稅局針對近年查稅經驗,歸納出奢侈稅常見疏失、違規型態有19項。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指出,奢侈疏失大宗以未依規定辦竣戶籍登記、持有期間算錯為多,持有期間應以「取得不動產登記日」計算至「買賣雙方銷售契約訂定日」,是民眾最易犯的錯誤,沒有農用證明的農地,受贈取得、交換不動產等,也是不小心會踩到的地雷。過去民眾常自作聰明的利用持有一戶的規定,將房屋假贈與成年子女後再出售、預約買賣、人頭登記、先租後售或以租代售等等,也都是近期國稅局的重點稽核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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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經濟日報提供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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