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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房東只是冰山一角,政府的租賃專法不見了!

房市新聞 > 專題報導 發佈日期: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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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檢警查出,張姓女房東跟男友,在新北市租了超過40間房子,當二房東出租給學生或上班族,以不實照片吸引房客,簽約時,並隱匿第2張不平等賠償條約,2年內近百人受害,不法獲利近2百萬。

我認為,這則新聞只是租令問題的冰山一角,政府必須重視幾個更嚴肅的問題:

一?網路租賃廣告不實無法可管:

對於合法房仲業者廣告不實,政府明訂重罰六到三十萬,但對非法業者或自租房東卻無明訂罰則,讓他們在網路上不斷刊登不實的廣告,難怪C2C(房東對房客或賣屋者對買屋者)的網站可以招來那麼多的顧客,成為糾紛詐騙的溫床,因為這??是無法可管的天堂,也是買賣租賃糾紛的?源,過去曾經有買屋者被假權狀詐騙的事實,小老百姓一生積蓄血本無歸,往往投訴無門,租賃的糾紛問題更是層出不窮。

二?政府的租賃專法不見了:


去年十月為回應「巢運」五大訴求,內政部召開整體住宅政策專家學者座談會,只回應一項訴求,就是將研議租賃專法立法的可行性,但其內容也僅圍繞在增加租屋補貼額度,對於坊間租賃長期存在不合理的定型契約卻毫無作為,更不用說如何加強宣傳房東不得提供不對稱的租賃條約。

三?租賃專法管也不了房東嚴重的逃漏稅行為:

過去政府補貼弱勢者租金每月租金四千元,現在又提依區域調整補貼額度,但政府卻無法深入了解,多數租客為了補助申請卻被房東要求增加超過一半補貼租金的稅金,這樣一來,政府的美意就大打折扣,小老百姓為了省一兩千元卻苦不堪言,逃稅的房東仍然高枕無憂,這叫租賃正義嗎?

四?地政三法不修,租賃專法就無用武之地:

100年地政三法在五都選前匆促修正通過,其中對於租賃的實價登錄規定,只要屋主自租就不用登?,但透過房仲業仲介就要登錄,這是租賃市場史上最糟的一條惡法,政府擺明了不敢得罪全台灣逃漏稅的房東,鼓勵他們自租不用登錄就可逃漏稅,或鼓勵非法房仲業不開發票就可避開登錄問題,這是現在租賃市場存在最嚴重的問題,在擔任房仲公會全聯會理事長任內就極力向政府陳情不下十次,但政府卻無動於衷,若這條惡法不改,再好的租賃專法又有何用?

最後還是要呼籲政府,張姓惡房東只是租賃市場層層問題的冰山一角,政府若不重視,不但弱勢者苦不堪言,租賃糾紛會層出不窮,社會犯罪死角也無從挖掘,呼籲政府,先從租賃實價登錄修法開始,再認真研擬完備的租賃專法,研議小組不要再是一些不能貼近市場的專家學者與官員,否則仍然是訂出一些非常不切實際的法條。


房仲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暨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 李同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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