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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變酒店式公寓 北市府:合法變更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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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為活化市產,將江南市場與中崙市場設定地上權標租給建商,但議員發現,招標時市場附屬設施明訂為「一般事務所」,但建商得標後,竟變更為旅館,江南市場甚至打出「酒店式公寓」廣告,抨擊北市府涉嫌圖利廠商,任由業者掛羊頭賣狗肉。對此,北市市場處回應建商是合法變更。



北市江南市場、中崙市場改造案,分別由甲山林、樺福等建設公司與市府簽約,設定地上權為50年及52年。依照BOT合約,1樓主體都是規畫成市場用,而江南市場的三至14樓,及中崙市場的四至15樓,則是「一般事務所」。但市議員高嘉瑜表示,業者事後將大部份樓層變更為「一般旅館業」,從規畫圖中,還可見二房一廳、三房一廳的住家格局。

高嘉瑜強調,改建案與大巨蛋案手法雷同,皆是業者得標後變更商業量體,以商業包裝蓋旅館,要是如此,為何不拿來作為公共住宅?

市議員王威中則指出,興建中的江南市場案,建商在建物外圍大打廣告「酒店式公寓」、「再造住居新時尚」,令人質疑這根本是想把旅館當成地上權住宅販售,年限一到恐衍生住戶搬遷安置問題;不僅如此,中崙市場平面圖也規畫為二房一廳或三房一廳格局,同樣疑似準備將旅館改做住宅。

高嘉瑜試算指出,江南市場案50年的權利金為1600萬,若換算成每坪租金的話,平均每月、每坪租金才260元,遠低於市場行情,抨擊市府是在圖利建商。

面對質疑,北市市場處副處長許玄謀澄清說,兩案都是市場用地,依據契約規範,傳統市場樓上不能做住宅且不得出售,業者若違反契約,市府可解約無償收回。

但他說,有鑑於社會趨勢變化,讓標案更有彈性,在招標文件中確有告知投標建商「可以提出申請變更」,因業者稱旅館能引進更多旅客活絡市場,才同意變更旅館;而且,變更前也曾召集履約管理審核小組檢討行情並增加營運權利金,目前江南市場案的營運權利金也仍在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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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台北市鄰里社區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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