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計畫成立「公宅管理公司」,希望更有效管理市有出租住宅,主要業務是專門提供公宅出租、物業管理及建物維修等服務。北市府都市發展局擬訂定台北市公宅管理維護公司設置自治條例,明訂公宅管理公司的業務範圍、組織架構等,確定公宅管理公司將由市府出資。對於此項決策,房仲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暨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 李同榮提出兩大質疑三大建議:
質疑一:市府是否有足夠的專業人才與物業管理的能力?
過去市府主導的國宅處成效不彰,至今老百姓聞國宅而色變,就是因為政府除了人謀不臧外,根本不懂物業管理,再好的建物也管理不好。如今柯P市長表示現有約聘人員若有意願,未來也將轉到公宅管理維護公司,給予職業保障,這樣的人事規劃與作法一點也不專業,小看了物業管理,柯P難保公宅公司變成「公有冗員冗事公司」。
質疑二:市府是否有永續經營的專業能力?
既然是公司,就要談到經營,除了專業經理人的聘任非常重要以外,公司的治理包括人事丶財務丶管理丶服務丶丶等等,都須要有充分與長遠的規劃,北市府就地取才的想法,可能會未上路就先出錯。
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李同榮進一步提出三大建言:
建言一:市府應成立專司專責公營住宅的「公宅局」
廣建只租不售的公營住宅是柯P市府的重大政見必須兌現,此項政見包括戶數規劃丶土地取得丶營建丶原住戶遷移安置丶分配丶遷入丶管理丶服務丶丶丶等,這不只是一個公宅公司能承載的任務,也不是都發局在繁忙業務中所能負荷的工作,因此,市府應成立「公宅局」才能專司專責兌現市府的重大政策。
建言二:「公宅局」有關物業管理與專業服務應該委外
過去,國宅處最為人詬病的就是管理與服務,這也是一般公務人員最弱的一環,國內近年來物業管理產業水準提高很多,政府應該善用民間專業資源,以免冗人冗事擔誤市政大事。
建言三:做對的事,不要理會所謂先射箭後畫靶的言論
只要市府將成立公宅管理公司預算的十分之一,先設置專責的公宅局,負責規劃與監督工作,至於建置丶管理丶租後服務全部委外,不但節省經費,也避免冗人冗事,就沒所謂先射箭後畫靶的酸葡萄言論,前朝做不好,沒資格批評後朝施政,只要做對的事,現在不做就會後悔,難到要等到世大運辦完了再匆促成軍,公宅的管理就會成為無法貫微動密的弊端所在。
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暨房仲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 李同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