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不動產熱潮延燒,房仲業者相繼投入。但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海外不動產交易以投資為主,預估明年買方陸續獲利了結,交易糾紛就會浮現。
內政部表示,國內主要投入海外不動產的買方多集中雙北,目前接到的糾紛案件停留個位數,據了解僅台北市一件因匯款問題引發的糾紛;推測是海外不動產多是投資買方,經濟、資訊相對一般買方足夠,因此爭議較少。
不過徐佳馨指出,海外不動產投資方式多是賺增值,或包租三至五年賺出租報酬率,從兩年前海外投資愈來愈熱門的時間點來看,明年買方開始獲利了結,當增值幅度不如預期、獲利空間被匯差侵蝕,或是包租期滿卻找不到買方接手,問題就出來了。
「投資海外的關鍵只有能不能安全下車,不能安全下車,賺多少都是紙上富貴。」徐佳馨說,海外不動產以東南亞和日本最熱,東南亞開發中國家最大問題是政治局勢不穩,部分國家甚至嚴重排華,日本雖屬已開發國家,但日圓貶值再加上缺乏買方,能不能順利轉手還是一個問題。
「不會沒有糾紛,日後一定會慢慢浮現。」淡江大學產經系副教授莊孟翰建議,政府除了透過現行法規,仍應針對海外不動產的交易型態、廣告方式訂定辦法或細則,如業者保證的投資報酬率是如何估算,應該要有所本,各國稅費、法規等風險評估也應詳盡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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