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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建管處:未出具 一樣可登記產權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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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建管處科長洪德豪(26)日表示,台北市政府為了維持公共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減少交易糾紛,健全建築管理,將自9月1日起實施新制,9月1日後領得使照的新建物,登記產權時必須請建築師提出無違建證明。不過,如果沒有提出無違建證明,還是可以辦理登記產權,不影響交屋。

洪德豪表示,台北市政府即將在9月1日實施的無違建證明新制,和產權登記二者之間沒有關聯。

他說,如果起造人、所有權人並沒有出具建築師開立的無違建證明,由於新制無強制性,因此並不影響產權登記。但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會在登記完成後1日內,通報到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依法查核,建管處也會主動派員到現場查核有沒有違建。

對於外界質疑,台北市政府是不是建立兩套標準,8月31日前拿到使照就可以作違建、9月1日起拿到使照就必須適用新制?洪德豪表示「不會形成兩套標準。」因為違建本來就不應該存在,目前市府是依「違建處理辦法」,採被動式接獲檢舉就隨時派員查看,83年之前的舊違建則列入既存違建,不過300平方公尺以上大型違建,市府會主動查拆;「至於9月1日後的新違建,都一律即報即拆。」

建管處表示,9月起買賣房屋若沒有檢附建築師出具的無違建證明書,地政機關需在登記完畢1日內通報都發局,都發局將於14天內至現場查案(開立處分書),並將副本轉給違建科執行,違建科會在3至6個月內拆除完畢。(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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