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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地上權租金 採部分浮動

房市新聞 > 產業動態 發佈日期: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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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地上權招標情況冷清,財政部國產署為紓解公告地價調漲對國有地上權案的衝擊,地上權年租金擬從原本以公告地價為基準,改為「部分固定、部分浮動」,新制最快在9月中旬上路,且不會溯及既往。

國產署強調,舊案因不可溯及既往的規定,只能依照舊制繳交年租金。

因應內政部要求,今年公告地價僅澎湖縣跌了0.22%,其餘的地方政府皆大幅調升,全國平均漲幅達30.5%,最高為宜蘭縣118%,高漲幅連帶影響地上權租金,台中西屯區一地上權住宅案,租金就飆升了5.1倍。

今年地上權租金大幅提高,使廠商對參與國有地設定地上權招標的意願大減,加上房市不景氣,上半年國有地設定地上權標脫率僅26%,預算達成率僅三成三。

國產署認為,過去公告地價多年未調整,未適時反映土地市價變動,即使今年公告地價最多翻五倍,因年租金基數低,五倍依然還是合理漲幅。

但地上權租金的大幅調漲,使地上權住宅的住戶租金不斷上揚,也讓招標熱度受到嚴重影響,國產署為解決此問題,已召開多場座談會匯集各界意見,初擬方案為「部分固定、部分浮動」,就是將現行隨公告地價浮動的地上權租金,改為一部分是以決標當年的公告地價來計算,另一部份維持現行制度,按照公告地價漲幅逐年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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