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研議檢討目前免課空地稅規定,考慮與內政部廢止停徵空地稅的解釋令,以避免建商養地牟取暴利。
根據《聯合報》報導,財政部指出,空地稅是一種懲罰稅,主導權在地方政府,可視情況課徵 2-5 倍地價稅。
不過官員指出,若達成復徵空地稅共識,有必要施行細則或補充解釋,將在有配套措施下再復徵。
1985年因當時房地產景氣衰退,財政部與內政部配合行政院指示,各自發布解釋令暫停課徵空地稅。
近來社會關注高房價問題,是否廢除停徵空地稅解釋令有待檢討。但由於內政部主管的平均地權條例也有相同規定,兩部必須採取相同動作,將由行政院通盤檢討後展開動作。
【鉅亨網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