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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被房東坑!「先列違約金條件」

房市新聞 > 專題報導 發佈日期: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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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小資族夢想著創業圓夢,現實首要挑戰就是找店面,除了找到好區位、好地段之外,再來就是契約該怎麼打,才能完全保障自身權益?否則遇到房東千奇百怪解約理由,那才是得不償失。專家表示,要防堵房東終止契約帶來損失,建議要另外羅列式賠償項目,以逐年方式攤提折舊遞減,才能讓損失降到最低。

由於責任義務不對等,近年房東片面漲租店面、終止契約等事件層出不窮,往往受害的大多是承租方。網路一名台中餐飲業朱先生分享,自己跟房東租店面打六年契約,內容沒有漲租條款、也就是均一價租金,沒想到只過租期只走2年,卻被房東片面要求提高租金,而且漲幅高達2成,就連當時押金都得補足到新租金,更慘的是,由於契約僅約定「只要付違約金一個月就可提前終止」,並無條列違約中止時房東要賠償哪些項目,等同房東寧願賠一個月,就能轉手轉租更高價,讓他好懊惱。目前也進入訴訟階段。

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顧問傅韋豪指出,創業開店面含裝潢成本動輒上百萬元,不是一筆小投資,所以房客應可列出所有裝潢、營業成本單據,由房東給付損害賠償,但這部分常常會有價格上爭論,「所以最好的辦法是合約訂定時就要想到房東違約風險,並直接明訂違約賠償金,以逐年遞減方式納入契約中,例如解約賠償金從100萬元、80萬元、60萬元等逐年下降類推,也相對簡單,對租客也有保障,避免房東惡意停租」。

傅韋豪補充,租賃店面雙方關係中,容易存在不對等關係,所以房東以各種理由收回店面常有所聞。「例如以前在台北經營茶店,就曾碰過最常發生的是房東見房客生意非常好,於是就想收回自己做做看,因為契約條件不全,也讓舊有房客慘賠裝潢經營成本及經營多年的口碑心血,這也很常見。」

此外,新手租店面也常常忽略幾大細節。傅韋豪表示,租店面第一步,要先確認屋主是本人還是二房東,進行身分確認,也避免遭到「轉租詐騙」;其二是訂定「裝潢寬限期」,例如裝潢三個月是否不計租金;其三是向房東確認是否可轉租、分租或頂讓等條件,最後在留意各項租賃條件是否對雙方都達到平等,都能讓承租店面降到最低。(王鈞生/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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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開店面含裝潢成本動輒上百萬元,不是一筆小投資,所以房東欲提前終止契約,除了契約賠償金以外,應連帶列出所有裝潢、營業成本單據,由房東給付損害賠償。資料照片
=租店面第一步,要先確認屋主是本人還是二房東,進行身分確認,也避免遭到「轉租詐騙」;其二是訂定「裝潢寬限期」,例如裝潢三個月是否不計租金;其三是向房東確認是否可轉租、分租或頂讓等條件。陳恒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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