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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都更公信力 新法措施陸續到位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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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條例今年1月底修正發布施行,內政部營建署配合修正「都市更新同意書」及新訂「專業估價者共同指定意願書」格式,目前已經上網公告,並將持續修正都市更新作業手冊 ,預計今年10月底前完成。

營建署指出,配合都更條例第37條第4項規定,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公開展覽期滿前,如果認為權利價值比率或分配比率較簽同意書時有權益受損的情形,得撤銷同意書,以確保民眾權益,並維持計畫穩定。

營建署重新檢討同意書格式,增訂權利價值比率或分配比率等選項,並且配合實務需求,酌作注意事項文字提醒修正。

此外,都更條例第50條規定辦理專業估價者選任事宜,有別於過往產生模式,改由全體地主與實施者共同指定估價者,必須出具專業估價者指定意願書。

營建署說明,專業估價者是指不動產估價師,或其他依法律得從事不動產估價業務者所屬之事務所。

至於無法共同指定時,將透過各級政府建議名單,以公開、隨機方式選任估價者的新機制,確保都更公信力,例如新北市日前公告「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專業估價者建議名單」,在實務經驗上設有「執行五件權利變換估價案件」或「三件權利變換估價核定案件」門檻,希望提供品性優良且實務經驗豐富的估價者供民眾選任。

營建署表示,有關本次同意書、專業估價者選任等格式,攸關人民權益並影響實務執行,經過召開多次產、官、學研商會議討論後已予確認,為利實務執行,對外提供應用,未來也將納入完整都市更新作業手冊修正規範,該手冊預計今年10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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