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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老屋都更2年不賣 房屋稅12年打對折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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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遏止房價,各縣市政府陸續調漲房屋稅,漲價過後,以台北著名豪宅、仁愛路宏盛帝寶為例,房屋稅從8至10萬元,漲到50至100萬元,而都更後的房子也按新制計算,讓都更意願降入冰點;《都市更新條例》1月修法上路,特別規定,都更後的2年房屋稅減半徵收,地方政府能自行延長至12年;為了力拚都更,上個月台北市已經率全國之先宣布延長,新北市也跟進,讓雙北市成為全國唯二加碼延長的地方政府。

台北市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表示,房屋稅是按照「房屋標準單價」、「地段率」及「折舊率」等3項計算;其中,全國的房屋標準單價自1984年訂立迄今,沿用30年沒有調整,導致房屋稅長期偏低。

因房價攀升造成民怨,財政部2013年發函各地方政府,要求檢討「房屋標準單價」;繼2012年宜蘭開第一槍調漲房屋稅後,2014年雙北市、高雄、桃園也先後調整房屋標準單價,並據此調整房屋稅。

游適銘說,以台北市為例,1984年的每坪造價僅2萬元,繼入折舊後剩下1萬元,如今台北市房屋的每坪造價已來到10~20萬元,房屋標準單價卻仍沿用當年標準,導致房屋稅偏低。

2014年起修正標準,但同時也考量長達30年未調整,若一次調整到位,民眾無法負擔,因此,綜合參照地政局、建管處等的建築造價平均值再打5折,造價先從2萬元提高到5萬元;而新制回溯15年前,換言之,2001年7月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房屋全部採用新制。台北市房屋稅的平均漲幅是1.6%

至於其他2014年同步調漲的地方政府,房屋標準單價是營造工程物價指數調整,新北市平均漲幅1%、高雄市平均漲幅0.81%、桃園市平均漲幅0.6%。之後,各地方政府陸續跟進調漲。

由於都更案完工後,是領取新使用執照,因此比照新制辦理;因此,都更前後的房屋稅大不相同。根據內政部統計,近十年,全國每年平均核定的都更計畫僅44案;原本的成效就差強人意,房屋稅調漲後,都更意願更是降入冰點。

為了提振信心、獎勵都更,《都市更新條例》去年底通過修法,今年1月30日公布施行,其中,第67條規定,都更後的地價稅及房屋稅可減半徵收2年,且地方政府可「視地區發展趨勢及財政狀況」,加碼延長減徵10年;換言之,房屋稅減半徵收,最久可長達12年。

台北市今年5月率全國之先,宣布延長至12年;台北市都發局科長江中信指出,若以士林區鋼筋混凝土造的14層建物,以40坪三房兩廳、按自住用稅率1.2%來算,12年下來,概估可省下12萬元的房屋稅。

新北市政府昨也宣布跟進,雙北市成為目前唯二的宣布加碼延長的地方政府。但有別於台北市,新北市是「有條件」延長,新北市城鄉局長黃一平說,站在鼓勵都更、防堵炒作的角度,更新後的2年沒有移轉,才能享受長達12年的房屋稅減半優惠。

2016年官方統計顯示,受到標準單價影響而提高的新房,台北市約1萬1320戶、新北市約2萬7771戶,業者認為延長減徵有助都更,抱持肯定態度。信義房屋不動產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如今雙北市推動都更稅賦減免後,可降低民眾觀望心態,多少都能增加誘因;以新北市板橋區鋼筋混凝土造總樓層20層、自住用30坪房屋估算,估計延長減免10年共計可再節省13萬元房屋稅。(何世昌/台北報導)

=新北市城鄉局長黃一平說,站在鼓勵都更、防堵炒作的角度,更新後的2年沒有移轉,才能享受長達12年的房屋稅減半優惠。資料照片
=內政部統計,過去十年來,全國每年平均核定44案都更計畫,而今年截至5月底,全國共核定36個都更計畫。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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