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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樓板隔音規定已彙集各界意見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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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集合住宅惱鄰噪音糾紛,保障國人居住安寧,內政部於105年6月7日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6條,有關分間(戶)牆、昇降機房及機械設備樓板隔音規定已自105年7月1日施行,分戶樓板衝擊音則給予3年緩衝期,自今(108)年7月1日施行。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針對即將施行分戶樓板衝擊音之規定,陶瓷公會日前訴求,台灣大都採用軟底施工,增加緩衝材施工方法容易產生問題,且如因地震或其他天然災害造成損害,施工者(沒有標準的施工工法)與瓷磚表面材銷售者的責任歸屬難以斷定。另外每坪建造成本大幅度增加,加上技術人員施工能力未能即時提升且對新工法經驗不足,目前尚難適應新工法,故提出暫緩施行等建議。

內政部營建署同時指出,為聆聽社會各界不同意見,以利政策決定與推動,今年6月24日接見橡膠隔音墊業者,從業者所陳述意見歸納,包括施工方法、施工責任、橡膠耐久性與施工成本及材料供應無虞等意見,並建議不宜暫緩施行。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後續將綜整各界意見,納供決策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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