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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以訟止戰」背後有盤算 地產專家:住戶小蝦米難抗大鯨魚

房市新聞 > 專題報導 發佈日期: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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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大樓破敗,殘值不高,所以建商也不願意協商,直接「以訟止戰」。
中英大樓破敗,殘值不高,所以建商也不願意協商,直接「以訟止戰」。

不知道要拖到何時的「中英大樓」都更案,建商告上百名住戶「不當得利」,官司有勝有敗,律師鄭懿瀛指出,大舉興訟,訴訟利益才1658元,很難不讓外界做過多的聯想;都發局官員則指出,有建物,才有都更,儘管建物殘值不高,但建商已經取得獎勵容積,市府希望雙方坐下來談;地產專家則表示,「以訟止戰」是建商為了利益極大化,小蝦米難抗大鯨魚,恐怕最後還是得賤價出讓權利。

德昌建設旗下的江翊公司與格正投資公司,對中英大樓上百住戶提起「不當得利之訴」,官司有勝有敗,律師鄭懿瀛指出,住戶敗訴的部分,法官係認為,雖然住戶主張當初花那麼多錢買屋,當然是連土地一起買,並提出「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但因為締約人並非地主陳元生,因此不能證明有購買土地持分。

律師鄭懿瀛認為,大舉興訟只為一千多元訴訟利益,很難不讓外界做過多的聯想。
律師鄭懿瀛認為,大舉興訟只為一千多元訴訟利益,很難不讓外界做過多的聯想。

而判決住戶勝訴的法官則認為,中英大樓既已由起造人依法請領建照在先,並申請使用執照在後且憑以辦理大樓之全部建物第一次所有權登記在案,客觀上足以認定陳元生當年應有出具土地使用權利文件,如「土地使用同意書」給起造人,所以住戶有權使用土地。

鄭懿瀛還強調,這些訴訟案最耐人尋味的地方在於,建商大舉興訟,只為了1658元(含利息)的訴訟利益,很難不讓外界有過多的聯想。

對此,都發局官員則指出,有建物,才有都更,照理講應該要與住戶協商,但法院的判決擺在那裡,多數住戶敗訴,又不能禁止建商以法律手段對付住戶,但官員也透露,這棟大樓殘值不高,以台中市該區行情,約地價的20%,幾千萬那麼多人要分,住戶提出的價格,一定超過行情。

不過,因為政府給建商容積率獎勵,原本七層樓可蓋到九層,不是沒賺頭,官員認為,是建商想賺更多才會延誤都更進度,建商甚至很坦白的說:「我們拖得起」,對此,官員直言,這個案子讓他們很頭疼,希望雙方坐下來好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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