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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紓困特別條例三讀 隔離假可申請補償

房市新聞 > 專題報導 發佈日期: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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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總統(左)昨天簽署防疫紓困特別條例,把簽署用的筆送給衛福部長陳時中(右)。 記者林澔一/攝影
蔡英文總統(左)昨天簽署防疫紓困特別條例,把簽署用的筆送給衛福部長陳時中(右)。 記者林澔一/攝影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檢疫者,若請防疫隔離假,包括隔離者及其照顧家屬皆可申請防疫補償,自隔離或檢疫結束之日起,兩年內可申請。申請細節及內容待主管機關研議。


六百億特別預算 蔡盼速審

條例三讀通過後,總統府隨即舉行法案簽署儀式,蔡英文總統感謝朝野黨團攜手合作,讓防疫和紓困的工作,可以在更周全的法律基礎上更扎實、更穩健的進行,接下來的六百億元特別預算,希望朝野再度攜手、盡速審議。


蔡總統簡短談話後進行法案簽署,並由行政院長蘇貞昌副署,蔡總統也將法案簽署的筆,贈予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的衛福部長陳時中。法案簽署後,總統府立刻發布總統令公告法案生效。


「防疫照顧假」津貼 未入法

不過,在野黨爭取的「防疫照顧假」津貼最後未入法,但三讀通過條文明定,若企業或機構、學校、法人團體等因勞工請防疫照顧假給薪,得就該薪資金額之百分之二百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


因應防疫需延後開學,家長為照顧十二歲以下兒童可請的「防疫照顧假」,在野黨團希望在條例中明文規定,並發放防疫津貼。


該條例歷經朝野馬拉松協商,昨天院會攻防仍然聚焦防疫照顧假是否應給津貼,國民黨及民眾黨都認為應給予六成薪,不過最後表決時,民進黨團仍支持行政院版,沒有將家長的防疫照顧假津貼納入條例。


勞動部長許銘春前天出席朝野協商時表示,若在特別條例納入防疫照顧假的補貼,以八十八萬名有十二歲以下子女的勞工請假來說,如果以給予每人每日新台幣八百至一千元補償進行估算,需要九十億元左右經費。新冠肺炎與SARS疫情不大一樣,不知道會拖多久,而且目前居家隔離檢疫已有兩萬多人,比SARS期間的人數還多,考量防疫資源有限、有效運用下,認為不要普遍性去發給防疫照顧假的津貼。


隔離趴趴走 最高罰百萬

至於居家隔離、檢疫者趴趴走者,最高可處一百萬元罰鍰。另外,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廿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條例,未來若囤積、哄抬防疫物資,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散播謠言不實訊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企業違反居家隔離假、拒規避或妨礙各級政府機關徵用或調用、違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應變處置,可處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共十八條條文,以特別預算編列六百億元進行相關防治、紓困、振興等。根據規畫,相關預算將於明天在行政院會通過,再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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