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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重建申辦大補帖(台北畫刊1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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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0/09/09
隨著屋齡增加,房屋結構強度日漸老化,而部分早期興建的房屋可能潛在耐震能力不足、結構不夠穩固的隱憂。台北市政府配合中央政策推動補強或拆除危老建築,可由土地或建築所有權人發起申請,亦可由工程實施者申請都更,經住戶同意後執行拆除或重建,保障民眾的居住安全。
危老建築認定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依建築、災害防救相關法規認定應予拆除,或評估有危險應限期補強或拆除的建築。
🔎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未達最低等級。
🔎屋齡30年以上,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且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設置升降設備。
整理ー劉懿慧
圖表ーMiy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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