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  下一篇 >>

7年揪出萬筆違規開發 內政部:未來每年2次監測、納民眾舉報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20/10/23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內政部22日舉辦「國土利用監測整合計畫成果發表會」。(圖/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舉辦「國土利用監測整合計畫成果發表會」。(圖/內政部提供,下同)

記者黃巈禾/台北報導


內政部次長邱昌嶽22日表示,「國土利用監測」透過比對衛星影像,7年揪出1萬3694筆土地違規開發,均通報地方政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查報裁罰;未來將配合《國土計畫法》,每5年至少辦理1次全國調查,也規範每年至少2次監測,同時納入民眾舉報機制,讓監測無死角。


內政部22日舉辦「國土利用監測整合計畫成果發表會」。邱昌嶽提到,過去內政部營建署、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及經濟部水利署各自執行轄管範圍的國土利用監測工作,為避免重複投入調查,內政部自103年起整合跨機關資源,將全國性監測頻率由3至4個月1次,增加為每2個月1次,並從今(109)年起再調整為每月1次。


同時,政府也提高河川區、山坡地等經常違規地區的監測頻率,並將衛星影像解析度從原來的2至8公尺,提高為1.5至2.5公尺,自103年整合監測資源起,至今年9月底止,共發現1萬3,694筆的土地違規開發,具體有效掌握土地的變化情形。


邱昌嶽指出,內政部也利用衛星影像,完成全國土地覆蓋與變遷的分析、非都市土地核准開發許可案的開發分析、海岸及海岸線損失計算、水土保持計畫的開發監測、河川裸露地判釋、濕地變遷等多項加值應用,並將監測成果提供國有財產署的公有地管理、稅務單位的稅籍清查等機關作為業務使用。


▲▼內政部22日舉辦「國土利用監測整合計畫成果發表會」。(圖/內政部提供)


邱昌嶽表示,內政部已依據《國土計畫法》規定,在今年1月1日訂定發布「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及「土地利用監測辦法」,將現行土地監測與調查的行政業務法制化,明確規範調查及監測的時間、範圍及方式。


未來也將配合《國土計畫法》的施行,每5年至少辦理1次全國調查,並對快速變遷區域增加調查頻率,此外,也規範每年至少進行2次監測,並因應需要增加監測密度,同時納入民眾舉報機制,讓監測無死角。目前已有超過400名關懷國土的民眾,加入監測義工的行列,透過舉報的方式使土地監測的機制更加完善。


內政部表示,今日成果發表會除營建署、水利署及水土保持局發表累積多年監測成效及加值應用成果外,並頒獎肯定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臺南市政府、屏東縣政府、新竹縣政府、金門縣政府、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退輔會臺東農場、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等監測查報執行的優良機關。




客服信箱:service@magent.com.tw 客服專線:(02)7730-0345
吉家網股份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轉載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