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台引發的「土方之亂」源於近年在都更、危老、捷運、科技園區擴廠開發、大型公共工程、等工地因大量土方開挖、運輸與傾倒制度失靈而引爆土方價格爆漲、建商被迫大量停工危機。
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提出「土方治理國土資源化短中長期計劃」白皮書,直言過去土方黒市違法亂紀,政府放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土方之亂引爆,政府卻閉上雙眼,只顧推責地方政府,並採嚴格取締措施,而無視營建工程將產生系統性崩潰風暴,他建議政府應從長計議,並提出土方治理具體政策包括:短期應先「止血、疏解」、中期應「制度重建」、長期要「土方治理國土資源化」。
李同榮指出,眾所皆知「美濃大峽谷弊案」只是土方之亂冰山一角,弊案被揭發後,非法盜採砂石、違法回填廢棄物,處處現形,政府一聲令下嚴格取締,又缺配套與疏導機制,導致合法土資場供需頓時失衡,不但土方價格倍數高漲,並引爆到處建商工地停工危機。
土方之亂,結構性失調四大主因:供需失衡、違法亂紀、環境污染破壞、法規不力
李同榮進一步指出,土方之亂的核心在結構性失調,主要有四大原因:
(一)土方供需市場嚴重失衡:近幾年都更與大型建設「爆量開工」,都更、危老案量激增、科學園區大力擴廠、以及公共工程與軌道建設同步推進,導致土方需求暴增,合法去化量能根本不足,導致違法亂倒、亂象叢生。
(二)合法掩護非法,灰色非法供應鏈滋生:因土方去處嚴重不足,合法棄土場核准困難、環評冗長、且地方反對,助長黑市成形,部分土資處理廠商夾合法掩護非法,產生一連串黑白勢力的灰色利益供應鏈。
(三)居民反彈與環境污染破壞:由於不論合法非法,廢棄物無論在山坡傾倒、河川回填、農地回填、都牽涉到環境污染、道路破壞、揚塵飛揚、噪音影響,地方反抗升高,抗爭頻繁,也是土資埸合法申請的重要障礙。
(四)政府法規「重審查、輕執行」:土方治理相關法令分散,制度完全失靈,營建署、環保署、地方政府各行其是,缺乏即時追蹤取締完整系統,事後裁罰,仍難以預防,甚至地方勢力黑白兩道串連,政府束手無策。
土方治理政策:短期應先「止血、疏解」、中期應採「制度重建」、長期要「土方治理國土資源化」
李同榮認爲過去土方黒市違法亂紀,政府放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土方之亂引爆,政府卻閉上雙眼,只顧推責地方執行不力,要求嚴格取締,而無視營建工程將產生系統性崩潰風暴,他建議政府應從長計議,短期應先「止血、疏解」、中期應採「制度重建」、長期要「土方治理國土資源化」,具體長中短期計劃如下:
(一)短期計劃(3個月-1年)/快速止血與短期疏解措施
1.緊急設立「公有土方暫存場」:此項措施應由中央統籌規劃,並由地方執行運用,包括既有港埠填海區、河川疏𣿰區、閒置廢棄低窪空地、尚未開發公共工程預定、、等,並可分級分類建立國家土方池平台循環使用。
2.快速核准臨時合法土資場:暫緩繁複環評,採取3年期可回收復育及可監管式的土資埸核准,避免目前關黑場導致供需吃緊的政策斷層,才不致產生民間到處違法亂倒、亂象叢生、政府罰不勝罰、疲於奔命的困境。
3.放寬港灣收容量,公共工程優先吸納民間土方:除了放寬對台北港、台中港營建餘土的收容量,並針對如軌道、道路、港灣、河川、等公共工程、至少30%以上回填土必須來自民間建案,立即創造合法去化出口。
4.加速安裝GPS車機,短期同意電聯單與紙本並行:政府應立即設立GPS車機認證專案窗口、加速安裝GPS車機,短期內同意「電聯單與紙本並行」,讓已送審GPS認證的車輛得先行運轉,以維持合法產業順𣈱運作。
(二)中期計劃(6個月–3年)/「土方治理制度重建」
1.全國土方分級分類並建置Al供需平台:中央建立土方AI供需平台,將土方治理供給量資訊透明化,需求端可預約登記,並將土方分級分類。所有建案與公共工程必須預先登錄挖方量,註明土質等級,以及產出與需求時程,以利政府可即時調度土方供給與流向。
優質土填築:乾淨的營建餘土(B1-B4類)直接作為填海填料。
劣質土改性:對於含水量高或成分不佳的土方,參考國外技術進行物理/化學改性,使其達到填海地基強度。
2.「土資場升級產業化」,藉以擴大土方處理供給量:將土資場由鬆散的黑市作業模式,具體升級改變成產業化,政府提供合法土資埸,並利用民間資源,開放民間投資,包括大型洗土場、分級分類場、保育再生與循環利用場、、等,徹底把「倒土」工作變成「土方處理工業」,將土資埸產業化,並擴大供給平抑處理費用。
3.回填土再利用法制化:重新制定法制,規定公共工程回填土30%-50%必須來自建築剩餘土,形成可控的長期供需機制。
三、長期計劃(3–10年)/「土方治理國土資源化」
1.土方電子身分驗證制度:先有短中期土方治理政策,才能徹底推動土方電子身分驗證制度。目前已有GPS追蹤,但制度混亂、執法不彰,未來應由中央建立驗證制度,但須由地方依據法制標準執法,全面盤點土方企業車輛配置,規定每一車土方裝置GPS、電子聯單,以利流向追蹤,讓黑土場無所遁形。
2.重新定義土方為再生資源,並建置區域型國家土方園區:政府須重新定義廢棄土方為「再生資源」,重視區域供需關係與平衡機制,建議全台分為北、中、南、東等區,建立「國家級土方資源園區」,包含:儲存、分類、分級、洗選、回填、再製、循環利用、有系統的有效運用土方再生資源。
3.推動「資源化填海造陸」計畫:建議政府成立「國家級海濱收容區」,選擇低敏感海域並避開生態保護區(如藻礁、白海豚棲地),也可選擇受侵蝕嚴重、或已人工化的海岸線,不但可防範海岸線侵蝕,並可填海造陸、一舉兩得。
4.將土方處理短中長期規劃,納入國土計畫:國土計畫中,建立土方容量平台,必須預留「建設用土庫容量」就像水庫預留水一樣,從供給端與需求端建立雙向平台,藉由AI系統導入調控機制,短期能調解供需、中長期能抑制壟斷與拉抬土方處理費。
土方之亂,凸顯國土治理落後30年,沒有營建的安全系統,就沒有優質的城市建設與未來
李同榮最後指出,土方治理應建立在「源頭疏解、末端再生」的良性生命週期循環,台灣若沒有國家級土資場以及庫存媒合平台的建立,就沒有房地產營建的安全系統,更沒有優質的城市建設與未來。土方治理為營建工程系統的前端,前端出現瓶頸,後端就會產生系統崩潰危機,小看一個螺絲,往往會惹成大禍,尤其現在的土方之亂,已是長年累積的污垢亂象,絕非偶發事件,這是台灣國土治理落後30年的結果,現在不做,土方之亂永難杜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