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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建築常見的三大違建-戴雲發

房市新聞 > 產業動態 發佈日期: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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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的違建有盛行的趨勢,這些建築為何會成為違建?言外之意就是不符原設計圖說之行為,亦遭政府法令制止的建築,也是使用者無法確保居住安全之建築。

「台灣最常見的三大違建建築」,分別是「陽台外推」、「夾層屋」以及「屋頂加蓋」這三種。

●「陽台外推」

未經許可擅自拆除陽台與主建物之間的牆面、落地門,再於陽台加設窗戶,將陽台作為室內的一部分,違法增加樓地板面積,即是「陽台外推」。陽台外推的行為是屬違法,不論是搬入前就已外推的舊屋,或是自行施工外推的狀況,都是不被允許的。

許多人為了增加室內空間,會把陽台的外牆敲掉外推,雖然這面牆可能不是主要結構,對於耐震力的影響很小。但牆是在地震來襲時,防止建築倒塌的第二防線,且把牆打掉會破壞原本建築結構的均勻性,讓建築物變成重心側向一邊。翻修後,陽台外推放置家具又增加了額外的重量,其增加的重量可能會超過原結構設計所能負荷的程度,當地震來臨時,也會對結構安全有不良影響。

陽台上盡量採用輕質的材質,不要砌磚,萬一地震一來時磚塊落下,可能會造成人員的財產損傷。減輕材質自重,例如:輕薄的鋁門窗,這樣對整個結構安全影響比較低。當然絕對不是鼓勵民眾做違法的事,還是要遵循建築法規相關規定,依法申請建築使用。

如需將陽台外推時,重量的部分就要特別注意,不能在外推陽台上面又砌磚又做很重的東西,壓在整棟大樓上面,這樣對結構安全就會產生危險。

有些建商為了房子好賣,會在申請建照後,違法將陽台外推,民眾買新房時,可向建商要平面圖比對空間是否符合使用執照規範,若圖上有陽台,但現場沒有,即是「陽台外推」。

買中古屋亦是如此,若是在購買前就已有「陽台外推」的情形,過去沒有被查報的紀錄,可在申請室內裝修時附上照片及平面圖,證明並非自行外推可列為緩拆。

 style=●「夾層屋」

曾有一段時間台灣很流行挑高夾層住宅,每層樓高度蓋三米六或四米半的大樓,住戶們再二次施工做夾層,這種挑高建築本身樓地板和梁之連結會較不完整,且很可能因建商在結構設計時無夾層的承載力計算,導致建築支撐力不足。一般建築的樓版面都是一致的一個平面,夾層屋的樓版面可能會高高低低的,相對來說,地震來的時候,受力行為會比較複雜,容易造成應力集中,在結構設計時,需特別加以考慮。

根據建築法規規定,樓中樓建築,只要建商在申請建照時一併提出申請,並在所有權狀上登記樓中樓面積,都屬合法。

不過為什麼仍有那麼多建商不願意申請,而消費者也願意購買違法夾層屋呢?由於建築都有容積率限定的問題,如果把夾層屋的樓地板面積也算進去,建商能銷售的坪數就會增加,所以建商往往選擇挑高樓高,等售出後再幫忙把樓版補回去,以規避查驗。而購屋人也因能以一層樓價格換得兩層樓,用極少花費購得最大的居住空間。不過這種後天加工「俗又大碗」的房型設計,可能會因為在建築結構設計時未計算夾層及夾層中物品的重量,導致建築承載力不足。

夾層屋隱藏的危險性:

(1)結構行為較複雜,在原結構設計時,如無特別考量,事後增設夾層,可能造成應力集中。

(2)沒有使用輕質的材質,而使用混凝土去做夾層,造成自重增加,自重增加與原先設計不符,易發生結構安全疑慮。

(3)由於原設計並無預埋桿件,當二次施工時,容易因為敲敲打打而破壞原結構安全。

市面上除了少數有在所有權上確實登記的樓中樓,大多都是二次施工違法的夾層屋。夾層屋最讓人擔心的就是結構安全性,由於二次施工的設計師,未必了解該建築相關的結構強度,施工時免不了敲敲打打破壞了梁柱結構,若屋主又於夾層上放置重物,一旦發生地震,樓版的應力會重新分配,可能導致梁柱扭曲或斷裂,影響結構安全。

其實就算是合法的「樓中樓」也較容易有結構安全的疑慮。「樓中樓」將原本蓋兩層樓的空間抽掉中間的樓版,挑空加高,讓室內看起來又高又寬敞,但造成部分樓層有梁,部分樓層無梁,使挑空的樓層形成軟層,當地震來時會產生應力集中現象,這些樓層的牆面即成為最先被破壞的地方,所以樓中樓建築在規劃時,即需特別予以注意加強。
以前的老房子多半也都挑高,但卻沒有抗震力弱的問題,原因在於樓面全部挑高,受力平均,相較現在常見的樓中樓或夾層屋,則是在客餐廳沒有樓版的部分挑高,勁度不平均,地震發生時就會從勁度較弱的挑高部分開始破壞。
建議,若真的有做夾層的必要,最好還是選擇木頭或輕鋼架、鋼梁等輕質材料組成樓地板,而在隔出的樓版上也不要放冰箱、書櫃等大型家具,才不會造成原本結構系統的過多負擔。當然在建築法規上是不允許的,必須特別強調,不鼓勵大家這麼做。

 style=●「屋頂加蓋」

最後,最令大眾所熟知和醒目易見的違建便是「屋頂加蓋」,違建所造成的安全風險,都會使結構行為與原設計不符導致建築所需承載的重量增加,地震來襲時,就有房屋破裂及損壞的可能。

「屋頂加蓋」就是大家常說的「頂加」。許多人喜歡買舊公寓頂樓,再把有限的坪數使用鐵皮屋,往上延伸做頂樓加蓋,不論自用收租兩相宜,但其實這都是違法的,一旦遭到檢舉須立即拆除。

之前法規確實曾經有准許合法在屋頂加蓋,不過因太過氾濫後來又廢除。公寓頂樓僅能做緊急避難平台或空中花園,大家現在看到的加蓋,不論是否於舊法令時期興建,都屬違法,只是舊法令時的產物可緩拆,但若是遭到檢舉或提告,仍可能會被拆除。
施作屋頂加蓋時,應考量大樓結構安全及施工方式是否正確,一般而言,屋頂加蓋大多會建議採用輕質鋼構材料施作,因為如果使用磚塊或混凝土去進行違章增建,建物自重自然會增加,相對的地震力也會變大,輕質鋼構材料自重較輕,對於地震力相對比較沒有影響,對大樓的結構安全影響較低。

另外,施工方式及施工品質也相當重要,假如沒有連結好,颱風來時,因為強風吹襲,可能會造成屋頂被吹落而砸傷人。很多新聞報導指出,鐵皮屋火災時,住頂樓的人往往都不易逃生,因為建造時未考慮到消防及逃生動線,真的是非常的危險,所以期許在增設屋頂加蓋時,須考量以上的因素。

公寓頂樓平台是建築的一部分,不僅所有權屬於共同持有,連可能危害建築的風險也都是共同承擔!尤其是老舊公寓的頂樓平台、樓版、梁柱承載強度,低於現行法規對建築耐震的要求,有頂加違建的公寓,可能會因為載重能力不足,使得其他樓層的梁柱結構也跟著受損,地震時可能面臨傾斜、倒塌的危機。

總而言之,為了強調比較高的居住品質,希望大家不要做違建,盡量把每個建築按照技術法規去檢討、申請,技術法規會考慮到整個消防、逃生動線、安全及舒適性的需求,這樣對建築品質以及居住的安全及品質是比較有保障的,對舒適性也是好的,我們希望民間不要去做違建,才能提升台灣的居住品質,大家一起來提升居住品質,才能住得安心放心。

住在同一棟建築的人,都是生命共同體,一旦出事,整棟都有事。輕則牆面龜裂、漏水,花點小錢補強;重則地震時建築不堪搖晃倒塌。興建違建或購買違建者若都存在著取巧心理,想著應該不會那麼倒楣發生在我身上,那麼風險將長伴左右,不得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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