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內政部營建署今發布最新第二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全國房價所得比竟高達9.46倍,為2002統計以來,15年來負擔最沉重的一季,貸款負擔率也高達38.9%,房產業者指出,相當於近4成可支配所得拿去繳房貸,已經打破購屋「33原則」,恐造成家庭支出負擔更沉重。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最新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是以第二季全國實價登錄住宅類別為樣本,計有2.69萬筆,本季因為新成屋占比高達24.34%,相較上季增加1.56%,導致中位數住宅總價拉高,推測可能是全國房價負擔能力產生降低的原因。
本季六都房價所得比與貸款負擔率統計結果,北市房價所得比為15.64倍、貸款負擔率約64.29%;新北市為12.70倍、貸款負擔率約52.19%;桃園市為8.30倍、貸款負擔率約34.10%;台中市為9.63倍、貸款負擔率約39.60%;台南市為7.58倍、貸款負擔率約31.14%。
至於,本季各縣市房價負擔能力表現,基隆市、嘉義市、屏東縣、嘉義縣等房價負擔能力為可合理負擔等級;台中市、新竹市、新竹縣、彰化縣、高雄市、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苗栗縣、南投縣、台南市、雲林縣、台東縣等房價負擔能力屬略低等級;至於台北市與新北市之房價負擔能力屬過低等級。
從全國及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長期趨勢觀察,新北市、台北市分別自2013年第1季、2010年第2季之後房價負擔能力屬過低等級;台東縣、雲林縣、嘉義市、基隆市、嘉義縣、屏東縣長期以來房價負擔能力屬可合理負擔等級;其他縣市則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

內政部營建署今發布最新第二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全國房價所得比竟高達9.46倍,為2002統計以來,15年來負擔最沉重的一季,貸款負擔率也高達38.9%,房產業者指出,相當於近4成可支配所得拿去繳房貸,已經打破購屋「33原則」,恐造成家庭支出負擔更沉重。(記者徐義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