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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開發審議制度 內政部提精進三部曲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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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天表示,為免重土地徵收審查總是遙遙無期,將對土地開發審議制度提精進方案三部曲,分別是增納提案機關自評機制、建立內政部預審機制、重大案件專案列管,預計明年初上路,可望讓重大、具爭議性的案件土地開發審議流程縮短到一年以下。

行政院今天由院長賴清德召開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花敬群在會後轉述時表示,內政部的土地徵收審議大約有七成是簡易型計畫,通常1.5至2個月內就能順利完成審議,但若遇到比較重大,具爭議性的案件,基於複雜度,審查期間不乏拖到十年。

花敬群表示,盼提出三項精進審議方案後,讓過去重大或爭議案件的土地審查總是遙遙無期,變成可以被預見大概多久可以完成審議。

首先,新增提案機關「自評計畫」的機制,不論是機關單位或地方政府,提案時要同時針對計畫的優點,缺點,可能爭議和問題,必須先進行內部檢討和評估。

第二,內政部接到提案後將建立內部預審機制,把每個案子背後的政策目的、政策意涵,以及在計畫審議下的原則和重點,先由部次長層級召開相關會議;若有爭點則提早與提案機關或縣市政府溝通。

最後,針對加速投資台灣的重大案件全程列管,每二到三個月進行滾動檢討,對可能造成延宕的問題預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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