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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資金匯回專法 優惠稅率擬再加碼

房市新聞 > 政策焦點 發佈日期:201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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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資金匯回專法 優惠稅率擬再加碼。(記者吳佳蓉攝)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增加「海外資金匯回專法」誘因,據悉,行政院經跨部會研議後決定,擬將專法上路後1年內及2年內匯回的優惠稅率,降為8%及10%,比原先版本各調低2個百分點。

知情人士表示,專法整體架構已成型,只待3月18日至21日,趁「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來台評鑑、向其報告後,確保化解洗錢疑慮便可推動。

引導台商海外資金回台,除在各區國稅局設立單一諮詢窗口,提供一般諮詢及個案諮商服務,財政部1月底也頒佈新解釋令,首次明確列出辨別海外資金課稅方式的原則、步驟及證明方式,引導台商個人將可出示證明文件的海外資金,先行匯回。

後續待「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簡稱海外資金匯回專法)推動,政府訂出的台商資金匯回3箭即齊備。相關人士指出,專法主要針對完全沒有文件可佐證性質、年份海外資金,若願意匯回投資政府鼓勵的重點產業,且放入專戶控管,即可享優惠稅率。

至於優惠稅率,最初推出的版本,為專法上路1年內匯回稅率10%,2年內匯回12%;據悉,因應外界聲音,新的專法版本稅率已降為8%及10%,各加碼降低2個百分點,以增加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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