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今(11)日傳出,財政部有意針對未開發但無償給公眾使用的私有土地課徵地價稅,目的在遏止財團養地的風氣。不過,房仲業者表示,這和平均地權條例的「空地稅」不同,而且地價稅稅率本來就不高,對於建商持有土地成本影響不大,宣示作用較大,並無法真正遏止養地歪風。
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中心執行長邱太?解釋,根據土地法173調解釋,所謂的「空地稅」是指,土地遲遲未興建,因而加收3-10倍的稅賦,屬於懲罰性的條款,目前法律雖有明文規定,但各縣市政府並未實際執行。至於財政部本次研擬的土地稅減免規則,原本規定未開發的私人土地若是改建成公園或停車場,無償提供民眾使用,即可免徵地價稅,如今財政部將免稅範圍縮小,只有作為道路或土地公廟的土地才可享有免稅的優惠。
地價稅額過低 效果存疑
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財政部此舉值得嘉許,不過因為地價稅額過低,實質效果仍讓人存疑,如同日前課徵的豪宅稅,甚至低於豪宅管理費,對於豪宅而言反而有加持的作用,他認為,若要真正解決建商養地的問題,仍應從限縮土建融資下手,對於閒置開發的土地,應該完全限制其融資,才能達到防止建商養地的歪風。
建商仍可將成本轉嫁消費者
永慶房屋研展室協理黃增福分析,不論是復徵地價稅,或是懲罰性的空地稅,都是依土地公告現值課徵,然而公告現值和土地市值之間的差距很大,此外,若房市需求強勁,建商仍可以將此筆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因此對公用土地復徵地價稅的動作,因此如同央行升息半碼一樣,意在宣誓,若要遏止建商養地,實質效果不大。
【鉅亨網記者施冠羽 台北】